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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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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本篇譴告均連言,故疑“譴”下奪一“告”字。

(2)家人:東漢時常把老百姓稱作家人。

(3)家人既明:是指老百姓遇到異常現象,不表示上天的譴告,這個道理已經很明白了。

(4)罌(yīng英):大肚小口的罈子。

(5)猶:通“由”。勺藥:指調和五味。

【譯文】

我說:譴告這種說法值得懷疑。因為國家有災異,就像家中有異常現象一樣。國家有災異,就認為是上天在譴告君主;那麼家中有異常現象,又是上天在譴告老百姓嗎?上天不會譴告老百姓,這個道理已經很明白了,人的身體也還可以用來作個比喻。身體有病,就像天有災異。血脈不調和,人就生病;氣候失調,一年中會發生災異。把災異說成是上天譴告國家政治,那麼生病是上天又在譴告人嗎?在罈子裡釀酒,在鼎裡煮肉,都想把它們的味道調得可口。有時或鹹或苦、或酸或淡,不適合人的口味,是由於人調和五味不得當。國家政治發生災異,就像煮肉、釀酒出現壞味道一樣。如果說災異是上天的譴告,這就是說,煮肉釀酒不當,也會被上天譴告了。用小事推測大事,明白用具體事物來作比喻,就足以瞭解天了。假使楚莊王的智慧像孔子,那麼他的話可以相信。但他僅具有在衰落的年代中稱霸的才能,就像那解說變復的人一樣,說的話未必可信,所以值得懷疑。

【原文】

42·3夫天道,自然也,無為(1)。如譴告人,是有為,非自然也。黃老之家(2),論說天道,得其實矣。且天審能譴告人君,宜變異其氣以覺悟之。用刑非時,刑氣寒(3),而天宜為溫。施賞違節,賞氣溫(4),而天宜為寒。變其政而易其氣,故君得以覺悟,知是非。今乃隨寒從溫,為寒為溫,以譴告之意(5),欲令變更之且(6)。太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7),故易名為“歷”。歷者,適也(8)。太伯覺悟(9),之吳越採藥,以避王季。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復字之“季”,太伯豈覺悟以避之哉?今刑賞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為異氣,若太王之易季名。今乃重為同氣以譴告之(10),人君何時能覺悟,以見刑賞之誤哉?

【註釋】

(1)夫天道,自然也,無為:本書《寒溫篇》有:“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句例正同,故疑“也”是衍文,“無為”上奪“自然”二字。無為:聽其自然,無意識、無目的地進行活動。(2)黃老之家:漢初盛行的一個學派,他們把傳說中的黃帝與老子尊為始祖,稱作道家。哲學上他們認為天是自然無為的,主張效法自然,實行“無為而治”、“清淨自然”。(3)刑氣寒:刑屬陰,陰氣寒,所以刑氣也寒。

(4)賞氣溫:賞屬陽,陽氣溫,所以賞氣也溫。

(5)以:疑“非”字之誤。遞修本作“非”,可證。

(6)且:根據文意,疑“宜”字刑近而誤。下文有“非皇天之意,愛下譴告之宜”,句例正同,可證。

(7)太王亶(dǎn膽)父:參見12·1注(7)。王季:名季歷。參見12·1注(7)。

(8)適(dí敵):通“嫡”。古代王位只能傳給長子,王季還有二個哥哥,不該傳位,古公亶父給他改名為“歷”,即“嫡”的意思,是暗示要把王位傳給他。

(9)太伯:參見12·1注(7)。

(10)同氣:指君主用刑不合時宜,上天就降寒氣;行賞不合時宜,上天就降溫氣。

【譯文】

天道是自然的,自然是無為的。如果天能譴告人,那它是有為的,而不是自然的。黃老學派論說天道,是符合實際的。再說,要是天真能夠譴告君主,就應該改變天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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