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窪歸一百一十六(第1/2 頁)
全區刑偵高手閃亮登場,給了搶劫系列案的偵破注入了生機無限。
再審在押案犯,史立新交代了重要情節。前年一個晚上,史曾和李小生、馬建青租乘一富康牌計程車,行至唐山南堡一國道轉彎處,三人血刃該車司機至死,並搶劫了紅色富康轎車。
鮑永春則交待前年4月11起,他和李立在保定雄縣搶劫了一輛桑塔納計程車,並殺了司機。
這是專案審訊組的連番奏凱,審訊組也集中了全區所有預審高手,眾人紛紛亮劍,或政策攻心,或循序漸進,或利用矛盾,分化瓦解,或曉以利弊,使其主動坦白。
案件至此,一個特大搶劫盜竊殺人的犯罪團伙已露端倪,掐指算來,這個由10餘名刑滿釋放成員為主體的犯罪團伙成員已達20餘眾,涉重特大案件30餘起,涉案地遍佈兩省一市,特大案件多發外域。
韓玉率屬下刑警4人外域為戰,一天晚上10許,他們在石家莊的西里小區,將遠遁至此的犯罪嫌疑人王江抓獲。
初審王江,該犯就供出了楊建平、劉獻臣、譚佔雄等參與銷贓的犯罪團伙成員。
艱辛歷盡,根據案犯供詞抓捕涉案人,南征北戰,根據案犯交待順藤摸瓜,擴大戰果。
一個雨驟風狂的夜晚,韓玉根據指揮中心的指令,趕赴唐山執行抓捕行動。此次行動,得到了當地警方的大力協助,北市區公安局長許廣三,遠籍玉田縣,見來了近鄰區的同行,格外的熱情和配合,並提供了他們已掌握的線索,併案偵查迫在眉睫。經查證摸排,此地匿有本案要犯:李小生、馬建青、花劍峰等。李小生曾化名胡宗民,原籍玉田,曾因盜竊、敲詐等罪被判長刑,在南堡一監獄服刑,後刑滿釋放,該人上身紋了一條龍。馬建青,豐潤區人,也因盜竊被判刑8年,同在一獄服刑,前年被釋放。
花劍峰,唐山郊區人,明顯特徵是上唇為豁嘴,三犯身高同為1.78左右。
許廣三局長的介紹,使韓玉心生感動,警界早有:天下刑警是一家語句,今番印證了委實不虛!
韓玉率員直搗李、馬可能的匿身處——唐山郊區建設路的一個小平房。
辦案過程中刑警的心態是難以言表的,一路下來,韓玉和他的隊員們各個精神振作,神態亢奮。只為獵物可能就在眼前,一種責任,一股激情,正在鼓盪著各自的心海。
“小張,這車牌號挺熟呀!”
“沒錯,就是這個號!”
刑警隊員張弓是刑警隊裡的內勤,綽號小諸葛,記憶力了得,此番隨隊長出徵,大腦中早儲存了許多資料。這時,韓隊一問,他眼睛瞥去,燈光下已見了冀b—車號的車。
韓玉一見那車,頭腦中就立時想到了史立新等人交代的李小生常開這個牌號的車,部下一個肯定的回答,韓玉心中倏地一震。他一個手勢,四人已悄悄地下了車,三面合圍過去。說時遲,那時快,那車門開過,有人提著包裹已下了車來,出車人一眼就看了有險向他過來,驀地復回車上,那車並沒有熄火,但見車子一聲怪響,一個前衝又一個急轉彎,徑直衝撞過來,眾刑警急展身手,騰挪避過。後雖一路猛追,但因天黑路生,對方車子不時就沒了影蹤。後來本案終結印證,狹路相逢第一接觸,那車上正是李小生、花劍峰二人。
丁勇召集5路偵緝警隊集中通報情況,分析研究案情,佈局下步工作。
一月苦戰,已抓獲犯罪團伙成員16人,追繳被盜搶車8輛,一舉破獲重特大案件31起。
然而,丁勇心中總是沒有釋然,外逃犯罪嫌疑人還有10人,這部分人中盡為要犯,這類人不歸案,豈有寧日!
各路警員散會後,丁勇單獨留下了韓玉。
“小韓,你再說說那手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