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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處。
嘉成公司挺上道,派來的代表為人不錯,溫和會說話,大家一見面就把大致的條件攤開了談。嘉成那邊的意思是商演和其它分成可以讓步,會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慢速火車開拓自己的路子,給予出唱片和宣傳等支援,但讓利的前提是必須簽全約,1+n模式,樂隊得聽公司的安排,走偶像樂隊路線。
所謂1+n簽約模式,1是指一年的磨合期,在這一年裡,公司要綜合考量樂隊的實力,樂隊也可以反過來選擇公司,磨合不成就作罷,沒問題就續簽n年合約。n年,一般是五年。也就是說,假使順利的話,前後加起來共六年。
至於全約,其實就是一系列隱性條件,包括版權歸屬等問題。
這些條款比較霸道,明晃晃在壓榨樂手,但全靠同行襯託,嘉成給出的分成等還是比霓虹要好很多,算得上良心甲方了。
青禾是樂隊裡做主的那個,談判桌上,她沒立馬就定下來,而是委婉提了嘴獨立運作。
樂隊獨立運作和簽全約的區別很大,前者只是商演等方面合作,樂隊本身掌握主動權,後者是公司全權包攬,樂隊不能自己做主。
前些年青禾堅決不跟霓虹簽約,歸根到底就是不願意簽全約,不想連最基本的選擇權都沒有,這回她還是抱著這種想法,擔心嘉成會過於商業化。
她的擔憂不無道理,近些年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大眾愛流行,唱片公司為了迎合市場,往往會讓樂隊摒棄原來的風格,脫離搖滾,媚和聽眾的口味,一首曲子幾個和絃,配上爛俗的歌詞和流水線產出旋律,曲風由精到簡,用愈發口水化的歌去慰藉大眾所謂的「精神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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