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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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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視別人的生命不如螻蟻,好像完全沒有生命意識,便以為他對自己的生命也不珍惜——這實在是大錯特錯。

殘暴並不必然以“生死置之度外”為前提,殘暴甚至就是暴君重視自我生命的證明,大量地殺戮是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安全。阿瑞斯兇狠好殺,但並不是說他就可以漠視自己性命的終結!但是現在他卻驚懼不已,必須承認,縱然如阿瑞斯這樣的神人,也只是神人,他們得到的是天生的神通,他們對於力量的進步十分的緩慢,甚至基本就不會有變化!

而他們的肉身,和那些古代的巫妖一樣,一死就死了,不會有元神之說,只是有個靈魂罷了!就算是靈魂,也不見得是可以儲存的,如果真的倒了黴,那死也是很正常的。

看著刺透自己身體的Gungnir槍頭,阿瑞斯算是明白了。迪斯馬斯克之前的積屍氣冥界波打的不是他,而是我,打在我的身上,直接把我的連同一切帶到黃泉比良坂,在那裡我可以得到恢復,當時機出現的時候,迪斯馬斯克再放出積屍氣冥界波,這威力一下子把我引出來,然後我就可以用Gungnir長槍出而必中,中而必透的威力刺殺阿瑞斯。

和中國神話故事一樣,用拳頭打,是一件很難分出勝負的,但如果說用武器就會不一樣。

而中國的武器其實指的就是吃法寶。法力固然是一個原因,但是在法力有差別的情況下,改變一切的就是法寶。往往一個低階仙人可以拿著高階法寶把一箇中高階的仙人打成小扁扁。相比起來,黃金聖衣等於是一個防禦法寶,所以聖鬥士才可以有大威力的技能同時進行著與神的小量對抗。而有了武器就不一樣了。至於Gungnir長槍,更是武器中的極品。它的威力相當於中國傳說中的噬神槍。但與噬神槍不同,那玩意太變態,而Gungnir長槍還沒有那麼離譜,但就算是如此,可以無視一切的防禦力而進行命中就穿透的屬性讓它成為從前奧丁的頂級法寶!

正是由於芬尼爾狼先一步吞了這件Gungnir槍,所以奧丁才會戰敗。

但法寶是法寶,它不可能永遠消失,在花尼爾給奧丁之子殺死後,它回覆了本相,流落到了子空間,最後落到了我的手裡,本來這是在永村廣的手裡,但現在是我的了!

沒想到現我它在我的手裡大放光彩!屠神!

“不能……我是……一個神……”阿瑞斯艱難的說,他看不到我,只能看迪斯馬斯克。

“敗將沒有活下去的資格,這是你自己定的!”渾身上下充滿殺氣的迪斯馬斯克說。

“血神大法!”再也忍不住了,我立時吸取阿瑞斯的戰神之血。阿瑞斯死去,他的死了。天王霸筆倒下了來,迪斯馬斯克也迷上了武器,一把抓過,同時出招……對著要飛離的阿瑞斯的靈魂!“十萬亡靈鬼魂焰!”以無數死者的亡靈轉化成鬼火,號稱連神都可以焚燒光的絕招。這一招是迪斯瑪斯克的曾祖母,巨蟹座黃金聖鬥士妖,同時也是十二位黃金聖鬥士中唯一的女性!她的戰鬥力可是非常牛B的。在聖域的戰史中,她的實力超強,古代聖戰時居然隻身單挑冥界五長老,並在解決掉其中的三個之後終因寡不敵眾而英勇犧牲。這還是因為在冥界,她的亡靈絕招受到了限制的情況下!

現在這一絕招重見光明。

那一夜,東亞地區幾乎所有因徹夜失眠而徘徊陽臺上的人們,在凌晨三點左右,看到天邊莫名閃現出一注極強烈的白色光暈,就象遙遠天河裡新誕生一顆恆星,劇烈燃燒的光芒為蒼茫的天穹塗上淡淡的銀輝。然而,僅僅數秒之後,它便一晃而過,消失在無盡的長夜裡了……任何先進的天文儀器都無法追蹤到它的遺蹟。

雖然解決了戰神的這個問題,那些狂鬥士現在也不用再出現了,隨著戰神真正的死,他的信徒也必然會失去力量。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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