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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既是被人謀殺,兇手亦被抓捕,衙門犯下的冤假錯案總該有人來頂罪。
只是,她沒能像那名女子的爹孃一樣為自己的親人喊冤昭雪。
她沒有找到阿爹親自寫下的驗屍文案,沒有人願意幫她揭露縣官的罪行,甚至所有人都不相信她一個小孩子會當真跑到州府去翻案。
她自是去了,在阿爹頭七剛過的第一日,揣著熬夜寫好的訴狀,給阿孃留下告別的紙條,將自己折騰成了面目不清的叫花子,抓起裹了幾個饅頭的包袱便出發了。
直到現在,她都還不敢相信自己能活著走到府衙,但無論那半個月再如何艱辛,在旁人眼中都是無足輕重不值一提的。
她的天真與憧憬被毫無憐惜的一頓亂棍打得粉碎,願意為那冤死女子翻案的州府衙門甚至不許她踏入一步。
絕望之下的她終於明白了阿孃為何要選擇隱忍,在烈日炎炎下哭得撕心裂肺。
原來喊冤也需要機會,無財無權,根本不會有人理會。
匆忙趕來的阿孃氣急敗壞地罵著她,伸手想將她從地上撈起,手卻在碰觸到她那雙枯瘦如柴又汙垢層層的小手時頓了一頓,身子顫得厲害。
大街之上,阿孃抱著她失聲痛哭,路上的人來來往往,總會投過來異樣的眼光,冷漠的,嘲諷的,同情的,卻沒有人停下匆忙的腳步。
十二歲那年,透過汗水與淚霧,灼灼日光裡,朗朗乾坤下,她似乎看透了人性本薄涼。
她還是跟著阿孃回家了,從此將為阿爹伸冤的念頭安穩地藏進了內心最深處的一個角落,再也沒有與旁人提起過,自此之後陪在阿孃身邊寸步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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