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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獨樹一幟!(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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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許是患上了某種精神疾病吧,鄉田三朗對任何遊戲、工作、活動都提不起興趣。在他看來,這世界簡直毫無樂趣可言。

從學校畢業後至上學期間,他一年下來上課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

開篇就挺有意思,這鄉田三郎鹹魚到令人髮指,甚至是h賭毒都提不起興致,韓藏皺眉。

自打柯南道爾開啟推理的黃金時代,偵探的形象也從完美英雄,轉為有缺陷接地氣的“普通人”,可什麼事也不做,混吃等死的啃老族也過分了吧?

不過這篇小說的文字很有意思,就好像這句,“二十五歲的他即使成天把自殺的念頭掛在嘴邊,依舊無法豁出去終結生命,於是便苟延殘喘至今。”感覺有不少人被戳中,衝著文字韓藏也要認真對待。

“好吧我想多了,原來這鄉田三郎是兇手?”韓藏心裡明白了,以兇手的視角開篇還挺有意思。

書中的偵探是鄉田三郎的朋友,華人留學生明智小五郎伍明智,說是朋友,但按照故事中的描述,明智更像是把鄉田三郎當成研究素材,因為感覺鄉田的心理狀態很有趣。

與此同時,鄉田和明智的聊天中,似乎找到了人生的樂趣,正是在咖啡館與之閒聊時,聽到明智口中的懸疑的犯罪案件。

更準確說是,啟用了他骨子裡作惡基因。

買了眾多有關犯罪的書籍,全部看完,熱血沸騰的。

不過鄉田也就在心裡幻想,不敢實操,看了越多犯罪書籍,越知曉再完美的犯罪也會留下漏洞。鄉田不想活,可也不想面對親戚們失望的目光。

就跟網際網路調侃的那樣,被車撞一定要在失去意識前清空手機瀏覽記錄差不多……我可以死,但不能社死。

“入魔了,這人只差一個推手就會一發不可收拾。”韓藏喃喃,這是他作為審稿編輯的習慣。

普通人看書,越精彩越有趣都是迫不及待地快速掃文,即便要誇獎什麼,也需看完再說。

正如同責任編輯韓藏想的那樣,鄉田開始“模仿犯罪”,譬如假裝小偷跟在人身後這種……但沒多久,模仿犯已滿足不了他。

犯罪的“刺激”是因為具有風險,假裝意味著沒犯罪,沒風險。

很快,韓藏想的“推手”出現,搬入新居所鎖口丘館才修建好的建築,一次偶然,鄉田推開了天花板,發現了另一件能夠激起他樂趣的事,偷窺!

天花板上的散步者,點題了。至此,每天在天花板上偷看鎖口丘館的所有租戶的生活,成了他每天最期待的事。

肆無忌憚地偷看,上班族、學生、投機者還有大學的棒球選手,都有不為人知的一面。

“監控別人的生活,這是懸疑電影經典的題材。”韓藏說,“我倒是知道為什麼要選擇霓虹背景了,首先主角透過天花板的縫隙偷看人生活,島國地震頻發,所以即便是城市也基本是木質建築,天花板有縫隙,所以能偷窺。”

相對應,若是國內天花板——又不是城中村,都是高樓大廈,連一層建築都少,更何況木質建築。

“並且國內是沒有私家偵探的,這職業不合法。”韓藏笑了笑。身為責編,他經常和作者聊天,國內偵探只能是副業,主職可以是法醫、律師、公安等任何職業。

有一次,鄉田慣例地在天花板上散步,發現了天花板有一塊是鬆動的,取下後,瞧見的是張大嘴打呼嚕的牙醫學院的學生遠藤。

鄉田決定殺死遠藤,[他跟遠藤不僅沒有深仇大恨,相識也未滿半個月。由於兩人剛好在同一天搬進鎖口丘館,因此曾相互拜訪過,除此之外,並沒有更深的往來。]

硬要找出點不滿,或許就是鄉田不喜歡遠藤的樣貌,心生殺機,僅僅只是恰好有機會殺人,又恰逢兩人沒恩怨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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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之攜花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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