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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生第一次接觸&ldo;執法&rdo;,事實上是我第一次對側寫的&ldo;親身&rdo;經歷,發生在18歲那年,當時我在亨普斯特德一家名叫&ldo;煤氣燈東部&rdo;的酒吧俱樂部找到一份看門人的工作。我的工作表現如此出色,以致後來在長島衝浪俱樂部得到了同樣的工作。在這兩個地方,我的主要職責有二:禁止未滿法定飲酒年齡者人內,換句話說,禁止任何比我年輕的人人內;阻止聚眾飲酒之處難免會發生的鬥毆行為或者驅散鬧事者。
我站在大門口,要求任何年齡可疑者出示身份證,然後盤問此人的出生年月以驗證此人是否是身份證的主人。這是相當標準的程式,人人都料到會如此,因而早已有所準備。大凡頗費周折才弄到一張假身份證的孩子,很少會粗心到不去記住證件上的出生年月。我一面盤問,一面直視他們的眼睛,這一招對有的人還挺管用,尤其是對女孩子,因其在這個年齡,一般而言還是較有社會良知的。不過那些存心要混進來的人仍然能夠闖過大多數檢查,只是他們事先要集中精力進行練習。
每一組年輕人走到前排接受盤查時,我實際要做的就是仔細審視站在後面大約三四排的那些人;當他們準備接受盤問時,注意其反應,觀察其身勢語,檢視其是否表現得緊張不安或遲疑不決。
驅散鬧事者則更具挑戰性,為此我依靠的是以往體育比賽的經驗。如果他們從你的眼神中看出你這人輕易惹不得,再加上你稍稍表現出行動瘋狂,那麼有時甚至連那些膀大腰圓之輩都會考慮是否要與你糾纏。如果他們認為你這人很不對勁,連自身安危都不掛在心上,那麼你便是更加危險的對手。大約二十年過後,比方說,當我們為研究重大系列殺人案而對囚犯訪談時,就發現典型行刺犯的個性在某些重要方面要比典型系列殺人犯的個性更具危險性。這是因為行刺犯不同於系列殺人犯,行刺犯只會挑選他認為能夠對付的一個受害者,然後不遺餘力地逃避緝捕;系列殺人犯則一味迷戀於執行他的&ldo;使命&r;:,一般來說不惜以死去實現它。
要人們對你另眼相看‐‐例如,認為你蠻不講理、行動瘋狂、深不可測,另有一層需考慮的因素,即你必須在上班的全部時間裡保持這一人格面貌,而不僅僅是在你認為人們注意你的時候才如此。我曾前往位於伊利諾州馬裡恩的聯邦監獄訪問加里&iddot;特拉普內爾,一位臭名昭著的持槍搶劫犯和劫機犯。他聲稱可以愚弄任何一位監獄精神病醫生,令其輕信他患有我願意具體指明的任何一種精神疾病。他告訴我,成功的秘訣在於無論何時何地都要裝出病成那個樣子,哪怕獨處囚室時也不例外,這樣一來,當醫生進行走訪時,你便不必&ldo;費神思考&rdo;如何才能矇混過關,那種&ldo;思考&rdo;會讓你露出馬腳。由此看來,在受益於此類&ldo;專家&rdo;的建議之前很久,我似乎就已具備像罪犯那樣去思考的某些本能。
如果無法在酒吧裡震懾住鬥毆之徒,我便會嘗試採用業餘側寫手法去退而求其次,在事情鬧大以前加以制止。我發現,憑藉我的一點經驗,加上認真觀察人的行為和身勢語,我就能將這些情況與最終爆發為鬥毆的那種行動聯絡在一起,因而便能預料某人是否準備肇事。出現這種情形時,或者心存疑慮時,我總是首先出擊,採取出其不意的行動,在那個潛在的肇事者弄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以前,就想法把他請出酒吧,哄到大街上。我總是在對人講,大多數性殺人犯和系列強姦犯已變得擅長於支配、操縱和控制,而我在另一種環境下努力要掌握的就是完全相同的技能。起碼可以說,我已有所長進。
高中畢業時,我依然想當獸醫,可是考試成績達不到康乃爾大學的錄取線。以我的考分,只有去蒙大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