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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是,楊逢帶他去的竟不是常地兒,而是一處位在商業區的圓形廣場。
已經入夜,廣場周圍的幾層臺階上坐了很多人,而在最中間是一個樂隊正在演出,他們在人潮紛擾中肆意高歌,融入繁華夜景。
楊逢帶著紀隨安隨便在臺階上找了一處空地坐下,看向廣場中央的年輕樂隊,笑道:「這裡經常有樂隊演出,多數都是大學生,之前我開車在這經過,見到就下來隨便聽了聽,那之後也不知怎麼著,心煩了就會來這聽一會兒。」
身邊的楊逢和往常很不一樣,說這話時他雖是在笑,卻笑得很從心很正經。他穿著昂貴的西裝,大剌剌地坐在臺階上,周圍是喧鬧的市井人群,他的一隻手放在腿上,輕輕地打著拍子,嘴裡跟著哼唱著。
一首唱完,換歌的空隙裡,他忽然扭頭問紀隨安:「以前我們也聽過一場類似的,你還記得嗎?」
紀隨安記得,那是他們大三那年,有一個據說很出名的樂隊要在廣場上公益演出,紀隨安和魏暮被楊逢都拉去了看,同行的還有楊逢樂隊裡的人和其他的幾個朋友。但那次他們並沒聽多久,兩首歌結束楊逢他們便不耐煩了,狂傲地說唱得什麼玩意兒,他們自己可要唱得好聽多了,於是一夥人便勾肩搭背地去了一家ktv一展歌喉。
那天許是因為挺開心,一夥人都喝得有點醉,紀隨安也被他們灌了幾杯酒,只有魏暮喝得最少,因為紀隨安不讓。魏暮不跟那群人似的瘋,只是安靜地坐在一旁,笑著聽他們唱和鬧。
然後,不知道是誰開始起鬨,要讓魏暮也唱一首歌。
他原本還是置身事外地看熱鬧,突然被點到,臉一下就漲紅了,擺手說自己不會唱歌。那群人清醒的時候就不是什麼好東西,喝醉了更是沒譜沒邊,不肯放過他,紀隨安本是要攔,被楊逢兇狠地抬手一指,另一隻手則是囂張地挾持人質般摟著魏暮的脖頸,活像個土匪,沖紀隨安道:「我們都沒灌他酒,唱歌你也管可就說不過去了!這回你攔不住!」
攔不住索性就不攔了,紀隨安安穩地坐回到沙發上,反正他也沒聽過魏暮唱歌,也一樣挺好奇。
魏暮手裡不知被誰強硬地塞進了一個話筒,又被趕鴨子上架地推到了最前面,他瞪了紀隨安半晌,發現紀隨安不但不幫他,反而率先抬手鼓了下掌,當著那麼多人的面他沒辦法,於是豁出去了似的氣沉丹田,開了嗓。
而他一開口,楊逢一群人便笑瘋了——魏暮唱的是國歌。
紀隨安也想笑,但他看魏暮一臉嚴肅,硬是給忍住了,面無表情地聽完了一首國歌,在一屋子橫七豎八的人裡淡定地拍了兩下手。魏暮跟個兔子似的,放下話筒兩步就躥回了他身邊,擠進他和沙發之間的角落裡,有些不好意思地小聲辯解:「我真的只會唱這個。」
在滿屋的熱鬧,紀隨安握住了他的手,在他手心那道傷疤上輕輕地揉了揉,像是安撫,又像是小小的挑逗,臉上卻十分一本正經,說:「唱得很好。」
而那天的所有人裡楊逢最瘋,他躊躇滿志地站到沙發上,舉著酒杯大聲喊,說他要組建全國最厲害的樂隊,說著他便在起鬨聲中猛地把酒一口悶了下去,結果因為嗆住從鼻子裡噴出來了大半,他痛嚎一聲,捂著鼻子又去搶話筒唱歌。
楊逢應是也想起來了那時候的場景,他兩隻手握在一起反舉在頭頂上,伸了一個很放肆的懶腰,聲音有些感慨:「那時候覺得每天都很有勁,現在……」他嘖了一聲:「做什麼都沒勁。」
楊逢終究沒能組建出一個全國最厲害的樂隊,他的樂器也全被楊老爺子派人收走,當著他的面砸了個稀爛。那之後,他摘下那些叮呤咣啷的首飾,換上西裝,走在高樓大廈和聲色犬馬間,再也沒碰過曾經鍾愛的音樂。
「隨安。」楊逢忽然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