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只能同意了(第1/2 頁)
面對蔡東建再次提出的同一個問題,這次金朝沒有再直接反對了,更沒有再試圖去pua他,
趙泰銖也是保持了沉默,
見此,蔡東建也是圖窮匕見了,
“既然兩位沒有什麼辦法的話,我剛好想出了一個辦法能夠保證大家能夠互相信任,”
“不如,金會長,還有趙議長,你們把你們的犯罪證據交給我吧,這樣我就能夠相信你們會在我指證李會長之後會繼續遵守協議了。”
???
金朝和趙泰銖都要被氣笑了,
“蔡檢察長,你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把犯罪證據交給你,那你就要有了可以一直威脅我們的東西,”
“但是,等我們把吉智勳交給你之後,我們這邊就沒有東西能夠威脅你了,除非你不要求我們交出吉智勳,那我們還可以談一談,”
“話可不能這麼說啊,金會長,我不是接受過金晟社長的賄賂嗎?你們可以用這個來威脅我啊。”
蔡東建之所以敢讓金朝拿這個威脅他,是因為他已經按照李文澤的吩咐把這件事都告訴柳甄義這位檢察總長了,錢也上交給柳甄義了,
柳甄義可以為他作證,他沒有接受賄賂。
只要計劃能夠順利進行,只要他能夠得到金朝,趙泰銖以及車瑋植的犯罪證據,
那他就是打入金朝這個犯罪團伙的內部者。
金朝對蔡東建的這個說辭不屑一顧,蔡東建的確是接受過金晟的賄賂,
但是,這並不是他這邊的籌碼,而是讓金晟去和蔡東建極限一換一,要是爆出去,蔡東建是受賄了,那金晟不也是行賄嗎?
就算真的要交出什麼東西給蔡東建,金朝也只會把他自己的交上去,以後金朝集團還得交給他兒子呢!
只有能夠威脅到蔡東建的東西才叫做籌碼,而絕對不會用出去的東西肯定不是能夠威脅到蔡東建的東西。
更何況,他並沒有證據證明蔡東建接受過金晟的賄賂,當初他們可是真心實意地給蔡東建送感謝費的,
金晟自己就是送錢的那個人,要是蔡東建那邊被查出受賄,那他也會被牽扯進去,所以,他們又怎麼可能會留下什麼證據呢?
看到金朝和趙泰銖完全沒有配合他的意思,蔡東建繼續對著金朝說道,
“金會長,別忘了你兒子還在等著你去救他呢,不扳倒李會長,你又怎麼救得了他呢?”
“如果你們覺得金社長賄賂我的事不算你們的籌碼的話,那我就再送給你們一個籌碼不就好了。”
沉思了一會,金朝也覺得蔡東建說的有道理,如果蔡東建不指證李文澤的話,他還真的拿李文澤沒辦法,只能被動挨打,
而且,金晟也的確是還在等著他去救呢,
如果大家互相都有對方的把柄,也可以避免互相不信任的問題,
最重要的是,他也的確是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時間緊,任務重,蔡東建今天就會被大檢察廳監察部的檢察官帶走調查,說不定過幾天他就不是首爾中央地檢的檢察長了,
讓蔡東建在這幾天的時間裡找到李文澤的犯罪證據或者醜聞,金朝自己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想先聽聽蔡東建所說的籌碼到底是什麼,然後再決定要不要配合蔡東建,
於是,他就向蔡東建詢問道,
“你說的籌碼是什麼?”
“具正信,也就是之前去搜查金朝建設的那個搜查官,你還記得我說過準備把向你通風報信的鍋甩在他身上的吧?”
“在給陳英俊部長打電話之前我可還不知道李會長已經知道是我勾結你們了,所以,現在具正信應該已經被我派過去的人殺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