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速通玩家的遊戲體驗(第1/4 頁)
我拉開了窗簾,讓兩位被挖出心臟的吸血鬼女郎曬了曬太陽,用窗簾把昏死過去的羅納多爾給包裹的嚴嚴實實的,隨後扛著他從窗戶翻了出去。
書房已經點著火了,不管是紙質的書本還是木製的書架,都是上好的燃料,很快其他人就會發現這裡的濃煙與火光。
不發現也沒事,我會提醒他們的。
“著火了!著火啦!”
“羅納多爾先生還在書房!快點來人去救他啊!”
“你們還愣著做什麼!去拎水過來啊!”
幾個本想攔住我的衛兵頓時慌了,連忙跑向書房,但還是有個愣頭青就是不跑,死死的擋在我的面前。
“你抗的是什麼?”
“當然是羅納多爾先生讓我救出來的物資了,羅納多爾先生說這可是他最重要的財產。”
“放屁!你分明是偷了東西準備跑!這塊布料上還有著卡迪爾家族的家徽呢!”
哦?是嗎?
我一棒子打暈了這傢伙,隨後把窗簾上映著貴族徽章部分給翻了個面,卻發現反面也有,只能把這塊布料給扯下來了。
“謝謝提醒。”
我朝昏倒的傭兵道了個謝,隨後扛著捲起的窗簾來到了豪宅中的馬廄,隨便挑了匹順眼的馬,騎著它衝了出去。
一開始這匹馬兒還有點不樂意,不過我給它一腳後,就老實多了。
我很擅長與動物相處,因為打小我就喜歡動物,什麼山雞啊,野兔啊,我頓頓都不能少,馬兒我只吃過幾次,因為能夠養得起馬的強盜確實不多。
由於接觸的少,我其實不太擅長騎馬,但與動物溝通的技巧都是差不多的,你不能讓它們感受到太大的威脅,同時也得讓它們明白你比它們的地位要高,這樣它們就會乖乖聽話,根本就不會在意你到底是誰。
尤其是這種已經被馴服的馬,最是好對付。
其實人也一樣,你只需要穿上一身昂貴的衣服,去一些當過僕人與侍從的人面前,他們看到衣服的瞬間就會下意識的低頭,根本不敢看你的臉。
感謝林德城混亂的局面,在離開羅納多爾的豪宅後,哪怕我騎著馬在城裡肆意狂奔,也沒有什麼任何人前來阻攔我,於是我就這麼順利的從城門口出去了。
當我回到馬廄的時候,卻發現之前被我打昏的那個傭兵小丫頭居然還沒走。
更為關鍵的是,她的面前居然多了一小摞金幣。
“來就來嘛,還帶什麼禮物,客氣了客氣了。”
我笑嘻嘻的把金幣收了過來,簡單數了數,還回去了一半,小丫頭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的看著我,隨後表情又變的有些驚喜。
“你怎麼回來了?是不是改主意了?”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話說你怎麼還沒走?你不怕那些抓你同伴的人過來抓你嗎?”
“我的頭還暈著呢,你之前下手也太狠了!”
哦,也對,正常人腦袋上捱了一棍,也不是就能馬上活動的。而且從我離開到現在回來,貌似也沒過去多久,應該還不到一個小時,大部分還都是用在路上的時間。
不愧是我,下手就是快!
“你去幹什麼了?是不是去旅館拿錢了?我聽說俠盜每次只會拿一半的錢,你是不是來把剩下的錢送還給我的?”
小丫頭樂呵呵的跑到馬匹旁邊,翻看起馬背上的貨物,剛解開窗簾,她的臉色就變了。
“你怎麼抓了個人?話說他身上的衣服怎麼這麼華麗?”
“哦,剛剛去城裡抓了個貴族。”
“啥?”
“就是那個叫什麼,哦,卡迪爾家族,對,就是老城主那個家族的。”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