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拜託,當個混吃等死的親王超酷的好嗎!(第2/2 頁)
在“勇者傳”中,如果選擇的種族是人類,那玩家的等級便是Lv1——Lv100,就像是白天遇到的大騎士雷瑟,那貨的等級如果沒記錯的話,應該是Lv40左右,標準的小卡拉米,而本叔在恢復巔峰之後,應該是接近Lv100,也就是人類的極限....
但只要能用BUG,說不準蘭輝也能幹掉本叔,只可惜這些BUG都沒法用了。
“寄,要是這些還在,我現在就去把魔王宰了,那樣就沒那麼多事了....”
蘭輝看著日記中的一個角落,那兒是以防萬一,如果還是被趕出了阿米諾王國,那麼自己的退路自然也要規劃好,只不過現如今看來,自己應該是不會走了,等下週狠狠羞辱一番勇者之後目送對方離開王國踏上討伐魔王的征途就是。
之後安心做一個混吃等死,但實力深藏莫測的親王也不失為一種選擇。
反正治理國家這種大事,自己在玩“星際戰犯”的時候就已經看出來了,統治的幾個星系就沒一個能活下來的,自己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才能,全部留給艾爾就好了....
想通了一切後,蘭輝只感覺身上的壓力瞬間少了不少。
其實蘭輝也有想過,說不定那個與自己在遊戲中對話的傢伙是想讓自己來做某件大事,甚至可能是成為“勇者的同伴”之類的,可蘭輝完全不想啊,做這種事情壓根沒有任何動力可言。
在王宮裡白吃白喝不香嗎?非得出去每天拼死拼活的,只能說那個自大的傢伙選錯了目標,誰又能想得到“勇者傳玩家排行榜第一”的男人會是這樣的一條鹹魚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既然想當鹹魚,那就得先提升實力,如果太弱的話,被暗殺的可能性也不小,而且自己可不喜歡當砧板上的魚肉,扮豬吃老虎才更有趣些。
蘭輝將日記收起,走出房間,直奔後花園而去。
那個地方平日裡都是一些貴族小姐或是宴會的舉辦地,所以此時正值黃昏,並沒有什麼人在此逗留,僅有兩三個園丁在那兒澆花。
而蘭輝來此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得到學習“魔法”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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