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3/5 頁)
嗅不到浪漫,只聞到濃濃的落寞,若干年後,要她票選最不喜歡的十大景點,不曉得心中的第一名會不會是巴黎。
拿起相機,拍下LV旗艦店的身影,那是許多女人的最愛,但不是她的,她的最愛是李赫,雖然他出了軌,她還是無法把他從最愛變成最恨,只好任由他卡在胸口,令她感到窒悶。
希望這樣的感覺和隔夜菜一樣,會慢慢變質、發酵,慢慢變成再也無法入口的毒藥,最後被分解,那時,他就無法霸氣地佔住她胸口位置了吧。
行經無數的精品店,她在咖啡廳前駐足,許多法國人和旅客正悠閒地曬著太陽,品嚐咖啡。
累了,她忍不住嘲笑自己小家子氣,已經不必再為月初的到來處處省錢,真不曉得自己還在吝嗇什麼。
她找個位置、坐下、點了杯咖啡,然後開啟電腦,敲下幾行字——
“巨大的方尖碑,靜靜地矗立在協和廣場上,讚美著法老王拉美西斯二世的統治……”
她打字的速度相當快,等到肩頸開始發酸時,已經完成兩千字的文章,手邊的咖啡也涼了,不熱的咖啡有點苦,但她仍然慢慢地一口一口品嚐。
改好稿,拿出照相機的記憶體插進電腦,她一一檢視照片、存檔,之後開啟信箱。
不意外地,李薇、阿享、曾小妹都寄了信,李赫也寫了新的信。
自她離開後,李赫幾乎每天都會寄信來,她不想看,因為猜得出,裡面一定希很多的抱歉。
明白罪惡感會促使他想挽回兩人的婚姻,但已經下定決心了,她不想回頭,因為累、因為恐懼,也因為……缺乏自信……
她沒有信心和嚴欣那樣的女人競爭,她相信李赫是個重感情的男人,因為重感情,他不捨得放棄三年的婚姻,也因為重感情,舊愛將是他心中永遠的痛。
讓她選,她會選擇心甘情願的愛情,而不是用一紙證書證明的婚姻,李赫現在還想不明白,沒關係,她來替他做主,等兩人之間已成過往雲煙,他會明白,她的堅持是他得到幸福的起點。
男女之間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她只是比較倒楣,心愛的男人愛別的女人。
她曾經在網路上看見一個笑話,它寫著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蒿曉”;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啥曉”;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小三;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衰曉”。
這個笑話讓她和李赫笑了一個晚上,那時李赫摟著她說:“遇見你,是我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
現在想起來,還真的很“蒿曉”,她既然阻止不了,那隻好努力讓他的小三正位,不讓他日後想起,揪心痛苦。
她又笑了,不過嘴角沾了咖啡,笑容染上苦澀。
開啟李薇的信,她細細讀著,一面讀、一面笑,她真欣賞李薇的勇氣。
『大嫂,告訴你一個大訊息——我離家出走了!
我光明正大和老媽眼裡的窮小子正式同居,並且開始了我人生第一回的獨立生活。(你覺得我要不要發表一篇獨立宣言?)
哈哈,老媽現在一定在家裡發瘋,沒猜錯的話,她大概還會跑去威脅出版社,逼出版社把我辭掉好斷了我的金錢來源。
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已經和老闆談好,我會在家裡寫專欄、在家裡校稿,以件計費,所以別擔心我,我會過得很好。
也幸好我搬出家裡,不然看嚴欣天天到家裡吃飯,對老媽拚命巴結的那模樣,我一定會起肖。(訊息是王嬸偷偷透露給我的,好吧,說實話,王嬸常揹著老媽給我送食物,左右鄰居還以為王嬸是我和窮小子的媽咧。)
可是……我知道你不愛聽這些,但容忍我一次吧,我真的得告訴你,我好、大哥不好。
前天我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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