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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了改變。
“哪裡會懂的那麼快,全是賴姐姐們教著我。”
廊上由侍女奉上了的杯盞,正待主人更要說上話的時候,卻不覺失落了袖中的小箋。
五色花箋紙上寫下的文字,春華捱得進,瞄了一眼,卻只看得見如“他人未知我相思”的字樣。
他人未知我相思。
山淩很快將信箋收起來,臉上稍有的不自然也正待極力掩飾,卻見得一旁的表妹也並不經意的樣子。
一時有些僥倖。
興許表妹識字不多吧?
卻不知春華心中卻是驚訝至極。
這是情詩啊情詩!不是說封建社會中,正經人家的小姐不該寫這樣的“淫詩”嗎?
心中已經是驚濤巨浪,明顯違背了與其的常識,然而卻只當是不知,若小女孩般天真。
直到告辭,山淩作為新嫁娘不好隨意走動,作為妹妹的山瀅卻頗殷勤地代為送了一陣。
等走遠了點,與她說,“姐姐的未婚夫婿原便是少時熟稔的,因兩家長輩們關係好,平日走動也多,你多住段日子便也能見上。”
言下之意,這對未婚小夫婦私下的信件往來,以其打小的情分來看也不出格。
出不出格也在其次,最主要的怕是讓小表妹春華緘口。
他人的是非她又何必去說,更何況山凌與其並無利益衝突,無論此事失禮與否,作為客人的她似乎更該置身事外。
就如林黛玉住到賈家去,就不能管賈璉要娶二房三房,也不能管表姐妹的私事。
當下就說,“瀅姐說的是,只我看大姐姐這陣可忙上了。”
人家都是未婚夫婦了,她沒必要說人小話。
山瀅便也隨口答了幾句,看她也不像會多嘴才又放心,也不像是特別有心機的那種,才放心。又想自己和個小丫頭糾纏個什麼。
倒是事後春華想到,這做妹妹的是真懂事到要為自家掩飾,還是被將要出嫁的姐姐給收買了,才幫著瞞人。
如果是前者,不免讓她高看山瀅一眼,雖說十二歲了,也快到了出嫁年齡——
她畢竟是看得了山淩出門子才又回到溫縣。
住過了一暑,到入秋,原該告辭的姐弟倆去辭行,外祖母陶氏卻估計著女兒的產期,這時候姐弟倆回家正是女兒身子重不利索的時候。
不如又多留了一個半月,直到收到了張家的喜報,山家的長輩們都喜上眉梢,其他人便也更隨當家者的心意,於是便闔家歡喜了。
女兒中年得子,山啟老夫婦也是喜出望外,一面打發了預備好給新生兒產婦的禮物先上路,兩個外孫又留了下來,怕給坐月子的時候裹亂。
這麼一留再留,見證了大表姐山淩的出嫁,這也算是春華在古代第一次見識的漢朝婚禮。
還算她運氣不錯,男方的家世並不如女方,甚至這門婚事本身也算是種巴結。
新郎也是青梅竹馬,兩家人平日也有走動,故而也相熟。長相普通的新郎官和美麗清雅的世家女站在一塊兒給長輩行禮時,總讓春華為這位表姐未來的生活捏把汗。
這便是世家庶女的尷尬之處。
出生下來,再不濟在孃家也是個主子,和嫡親姊妹一同的飲食起居,一同的學習一同的做派。
但到了最後,嫁的夫家卻常只會比自家低,習慣了優質生活的世家小姐又怎能一下適應稍略一等家族的起居。
山淩的婆家人自然在婚禮當天出現,到底也是富庶人家,只通身氣派,站在親家身邊便矮了半截。
新郎的弟弟妹妹們也不是沒見過,學過禮數卻總有不如,粗聲粗氣的說話,又在行禮後做小輩的該低首聽訓,這些孩子卻多有偷眼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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