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熊熊烈火,焚我殘軀(第2/2 頁)
當然了,最好是不提撥,朝廷以後追究起來,肯定是找許仙、陳長興這些官員,那些普通人太多,法不責眾,也不好追究。
首先第一步,當然是佔領太一縣衙,
知縣被許仙殺了,衙差也被殺了,縣衙的其他人也離開了,佔領縣衙毫無難度。
太一縣勢力最大的是杜家,還有幾家地方豪強勢力也不弱,因為沒有朝廷衙差的名頭,也不敢公開養私軍,都是以家丁的身份存在。
許仙繳獲了杜家軍的七十多支駑弓,以之將陳家溝的村民武裝起來,簡直是可以橫掃太一縣。
因此,許仙有恃無恐。
至於怎麼對付那些地方豪強,當然是先禮後兵了。
許仙先是派人張貼布告,列舉杜威兩父子的三十餘條罪狀。
其它的都是無關痛癢,地方豪強都會幹的,有幾條罪狀可是謀逆大罪。
“蓄養私兵,勾結方匪,意圖謀反。”
僅憑這一條,就足夠誅杜家九族了。
先是告訴太一縣的民眾,杜威死有餘辜。
接下來是強調許仙的正義、合法性。
然後,給許仙,陳長興安個朝廷密探興楚盟成員的身份。
興楚盟遍佈大楚各地,也吸納各地優秀的人才。
許仙、陳長興武藝超群,有報國之心,被興楚盟吸納,加入了興楚盟,這是很正常的事。
興楚盟發現了杜威勾結方匪,準備造反,為免生靈塗炭,讓許仙、陳長興想辦法除掉杜威兩父子。
許仙、陳長興有了朝廷密探的身份,一切的行動就變得合理了。
接下來,編起來也就更容易了。
鑑於太一縣形勢複雜,可能還潛伏著多股方匪的謀反勢力,而許仙、陳長興剿匪有功,也有對付方匪的經驗,被朝廷任命為知縣和副知縣。
告示貼出的第一天,整個太一城議論紛紛,人們半信半疑。
許仙穿上知縣的服裝開始處理案件,從陳家溝村民中挑出一些威武雄壯的村民扮演衙差,一切都似模似樣,處理起案件起來條理清晰。
經過圍觀群眾的傳播,大家對許仙知縣的身份又信了幾分。
七天之後,太一縣的百姓已經接受了許仙縣令的身份,也相信他是一位不畏權勢,肯為民做主的好官。
許仙斷案,不講人情,不畏權勢,以理斷案,雖然讓地方豪強有點不滿,卻正符合興楚盟出身,天子門生的身份。
不只是狀元、探花、榜眼是天子門生,興楚盟是由大楚皇帝直接節制,也被人們戲稱為天子門生。
到此為止,大家對許仙的身份再無懷疑。
然後,許仙下帖請地方士紳、豪強到縣衙聚一聚,一起探討一番如何更好地管理太一縣。
每任知縣為了和地方士紳、豪強打好關係,都會在第一時間宴請他們,而許仙在半個月後才宴請他們,已經比較晚的了。
大家對許仙設的宴並無懷疑,高高興興地赴宴,打算給許仙一點壓力,指點許仙一番。
讓許仙明白什麼是為官之道,知道誰才是太一縣的地頭蛇,讓許仙以後辦案行事悠著點,別再像個愣頭青年一樣橫衝直闖了。
然後,酒宴飲到到一半時,衝出數十位手持駑弓的衙差。
許仙笑呵呵地說道:
“投降不殺,反抗者死。”
士紳豪強想不到許仙如此大膽妄為,被駑弓對著,保命要緊,先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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