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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朋友。&rdo;
於是,花了兩天時間,跨越8000英里後,我現在正站在美國中西部一戶人家的前門門廊,同時發現要轉達口信也不簡單。我抓著證據活頁夾,努力想找出正確的字眼,然後自我介紹。男孩已經從屋後回來,站在我的旁邊,而他的姐姐就在門內聽著。這個十幾歲的男孩有著勞烏的圓臉和捲髮。我告訴那位母親,我們必須談談,但不能在孩子們面前談。我們約定等她丈夫回家後,在別的地方碰面。
一小時後,在兩個街區外空蕩的公園裡,我倚靠在租來的汽車上,每隔一分鐘就看看手錶。終於,父親來了,他停下車子,沒走出車外,只搖下窗戶說話。他對於我要說的話,似乎並不訝異。他說:&ldo;幾年前,我在新聞裡看過這類事情,當時就知道有這種可能。我從來沒能告訴兒子這件事,他要是知道,會受到很大的傷害。&rdo;他突然露出不安的微笑,我把活頁夾遞給他。活頁夾裡有一封信,信中內容保證蘇巴希親生父母的目的並非要求他們歸還男孩,而是希望男孩的新家人能夠跟他們友善交流,讓印度的生父母仍能成為男孩生命中的一部分。最後我請那位父親詳細檢視那些資料,我們約定隔天再碰面。
其實,這個美國家庭並未直接透過馬來西亞社會福利中心領養,他們就像多數的美國家庭一樣,是透過代理機構領養孩子的。我第一次替《瓊斯媽媽》雜誌寫到蘇巴希的案例時,編輯和我都同意不透露男孩的名字和其他細節,這樣才能夠保護這個中西部家庭的身份。雜誌出版時,我只知道這一案例是跟某個代理機構有關,由於沒有充分證據,我假定該代理機構無罪,這個可疑的領養案或許只是隨機發生。畢竟,送來兒童的印度孤兒院有可能很容易就騙過了美國的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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