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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x是犯罪電影或者推理小說的愛好者,那麼在面對潘依依屍體的時候,或許不會顯得如此恐懼和慌亂,甚至感到絕望。
可惜不是。x的癖好比較古怪,電影只看戰爭或英雄片,電視只看央視的戲曲頻道。對於風花雪月、才子佳人的故事,天生反感。如果在家悶得慌了,便趿拉著脫鞋四處走一走,尋一處茶館,慢慢地坐喝,消磨無聊時光。
似乎也不怎麼讀小說。學生時代成績一般,討厭書本,討厭看書。長大後忙於生計和玩樂,更是懶得閱讀了,無論什麼型別的書籍。
x的記憶裡,只知道有一份報紙叫《法制晚報》,有一檔欄目叫《刑偵風采》,但對於&ldo;兇器&rdo;、&ldo;指紋&rdo;、&ldo;不在場證明&rdo;之類的字眼,完全沒有概念。
所以,x像是誤入森林的小孩,迷失了前進的方向。當務之急是報警之後趕緊跑掉還是趕緊跑掉當作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過?
報警‐‐報警無異於自掘墳墓!
跑掉‐‐跑掉之後去哪裡?肯定不能繼續生活在這座城市了,遠走高飛浪跡天涯又怎麼跟朋友和家人解釋?他們會怎麼想?
總而言之,殺人是天大的事,如何瞞住所有人?x想得腦袋快炸掉了,終於拿定了主意‐‐毀屍滅跡!
對,必須讓潘依依的屍體從世界上消失!必須讓潘依依這個人從世界上消失!反正她沒有什麼朋友,除了一個精神錯亂的妹妹,世上再無親人。
說幹就幹,但是‐‐
下定決心之後,問題來了,是把屍體藏到一個誰都不知道的地方,還是徹底銷毀掉?就像銷毀一份無用的檔案一樣放進絞碎機裡化為齏粉。
假如把屍體藏起來,藏到哪裡合適呢?櫃子?天井?地下室?或者,砌到牆裡?
‐‐貌似都不安全,都可能被人發現。
假如把屍體銷毀,怎麼個毀法呢?澆上汽油,一把火燒成灰燼?或者開膛破肚,大卸八塊後分批扔進下水道?
……看來,處理活人不麻煩,麻煩的是處理死人!
正在為難之際,電話響了,手機鈴聲的音量好像比平時高出許多倍,在安靜的租房內聽起來特別響亮,嚇得x渾身一哆嗦,差點尿出來。
瞅了一眼螢幕顯示,一個非常熟悉的號碼。
x心裡亮起了一道光,像是上帝的指示,忽然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了。
關掉手機,立馬行動,時間緊迫,不能再耽擱了。
先從整理房間開始幹起。
把撞翻的物品一一撿起,細心地堆放整齊。打壞了的東西統統裝進垃圾袋裡,離開的時候全部帶走。用拖把將地板拖一遍,萬不能留下一絲血跡。將兩條毛巾擰成一股,然後用水打濕,緊緊綁在潘依依的傷口處,防止血流出來。
捏著那把匕首,放在水龍頭下,沖了又沖,明淨如新。找出一疊報紙,包了一層又一層,然後挽起褲管,將匕首用膠帶纏在小腿上,再放下褲管,遮住。
覺得差不多了,x把死去的潘依依拽到牆角,重新審視房內的一切。經過一番整理,已經看不出打鬥過的痕跡了。
再低頭看了眼潘依依,x忽然想到了什麼,忙開啟床頭衣櫃,翻出一件睡袍,披在她的身上。這樣看上去,潘依依就像睡著了一樣。
之前打來電話的人,姑且稱之為d吧,他是x生命中十分重要的一個人。
看到d的號碼,x想起了一個藏匿屍體的絕佳去處。那地方位於市西郊,一處大雜院的後方。那裡是一片野竹林,竹林深處有一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