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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喝檸檬汁,但是必須要加蜂蜜;喜歡喝鳳梨汁,但是必須要熱的;你喜歡吃巧克力,卻不喜歡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你喜歡看漫畫,喜歡變形金剛,喜歡灌籃高手,會買盜版的碟看csi和x檔案。
你看,randy,我是這麼瞭解,記的這麼清楚,這才短短的幾年,竟然讓我已經分不清看不明瞭。
原來,時間才是最大的殺手。
原來,人才是最容易變心的生物。
你看,重新開始,真他媽的難。
李蘭迪坐在沙發上,看著對面沙發上那個默默喝酒的男人,這個男人稜角更加分明,微微上挑的嘴唇咧出的弧度依然熟悉,這話的語調鬆垮中帶著點上挑的度數,就連從左手手背上那道疤痕都是那麼熟悉。
這道疤痕是因為他留下的。
那時李蘭迪、羅烈還有小葉子林葉若還都在小鎮,小鎮不大,孩子不多,三個人同一個班級,同一個唱詩班。幾家住的也不遠,一同上學下學,自然是親近一些。
在那個稍顯潮濕的小鎮,對於白面板淺色頭髮的孩子們來說,這三個黃面板黑頭髮的孩子才是異與他們的歪果仁,即使羅烈的頭髮和眼仁準確的說是深棕色。
小葉子喜歡鋼琴,randy喜歡哭,作為最大的羅烈,肩負起了照顧兩個弟弟的職責,這道疤就是那時候留下的。
那時不知道因為何事得罪了個比他們大很多的學校校霸王,一個紅頭髮男孩。某一天下午,這個胖胖的男孩帶著一群男孩將李蘭迪堵在了教室,就在李蘭迪哭得上氣不接上氣的時候,羅烈拎著個棍子出現了,劈頭蓋臉的照著那些男孩打去,被打慘的胖男孩掏出了匕首,掏出匕首的一瞬間,李蘭迪都做好了被毀容的準備,甚至感覺到了血液的溫熱度。血不是李蘭迪的,是羅烈的,匕首揮出的一瞬間,羅烈本能的伸出手護助了李蘭迪,鋒利的匕首險些隔斷了羅烈的手筋。
想到這,李蘭迪頓住了,他將目光掃到了羅烈的右腿,輕輕地問了句&ldo;阿烈,你的腿還好麼?&rdo;
&ldo;什麼?&rdo;羅烈回過神,他沒有聽清李蘭迪說什麼。
李蘭迪笑了笑,真誠的說道&ldo;阿烈,對不起!&rdo;
羅烈啟了瓶啤酒向李蘭迪遞去&ldo;randy,沒關係!&rdo;
李蘭迪接過了啤酒,仰起脖子往嘴裡倒,十二年了,時間都過了一個輪迴,羅烈,我想和你說聲對不起。
十二年前的李蘭迪十五歲,十年前的羅烈也不過才十七歲。
李蘭迪一直覺得自己的記憶力好,並引以為傲。
他一直記得那天的事,可是他太害怕了,所以他沒有說。
他記得是自己非要去酒吧,哦,那時還不叫酒吧,叫歌舞廳,一個對於那個年代來說是非常非常新奇的地方。
他記得是光顧著興奮了,沒有看路,撞到了人,撞到了一個端著酒杯喝醉了酒的人,他記得那人誇張的咒罵,記得那人揚起來的巴掌,也記得女人刺破耳膜的尖叫,更記得他將果盤裡的刀子拿了起來,在那人撲過來時舉了起來,好巧不巧的捅進了那人的身體裡,鮮血濺出來的時候,他怕的要死。是羅烈握住他的手,在他的耳邊說&ldo;randy,leave go of&rdo;他記得羅烈拿開他的手,毫不猶豫的握了上去,他記得羅烈把他推進了茶几地下,對他說&ldo;don&r;t e out&rdo;
他真聽話,一直躲在茶几底下,直到警察來把羅烈帶走,然後趁著亂七八糟的時候跑了出去,一口氣跑回了家,洗乾淨澡,洗乾淨衣服,鑽進了被窩。
第24章 二十四
有許多事,我不想和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