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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證明,南方州權派低估了林肯為維護聯邦完整不惜一戰的決心。1861年3月,林肯發表總統就職演說時表示:&ldo;我無意直接或間接地在蓄奴州干涉奴隸制,我相信我沒有合法的權力,而且我也不想那樣做。&rdo;但是,林肯堅決反對南部退出聯邦的舉動,他強調:&ldo;從憲法和法律角度看,聯邦是不可分解的。&rdo;在演說中,林肯還間接地批評了最高法院對斯科特案的判決,他指出:&ldo;如果在事關全體美國人民的至關重要的問題上政府的政策受最高法院判決的永久束縛,那麼,這些涉及個人爭議的普通案件的司法判決一經作出,人民將停止成為自己的主人,實際上把自己政府的權力拱手交給這個顯赫的法院。&rdo;
面對南北分裂的現實,林肯作出了用戰爭維護聯邦的最後決定。實際上,由於聯邦憲法對各州能否退出聯邦這個問題語蔫不詳,北方用兵的戰爭行為並沒有堅實的憲法基礎。可是,如果聯邦政府坐視一州脫離聯邦,今後便無法阻止另一州同樣行動。要是南方十一州可以退出聯邦,自願組成邦聯,那麼剩下的北方各州仍然可能繼續分裂,北美大陸最後可能會出現一群相互妒嫉、自相殘殺的小國,有如拉美大陸。所以,林肯除了維護統一、反擊分裂之外別無選擇。
南北戰爭打響後,林肯總統當機立斷,獨斷專行,不僅擴大了於法無據的總統戰爭權力,而且還下令在部份地區中止公民人身保護令特權,對來自坦尼大法官&ldo;違憲&rdo;的指控不屑一顧。但是,在解放黑奴問題上林肯一直彷徨動搖、猶豫不決,其中一個重要顧慮就是與憲法程式有關的私有產權問題。鑑於美國憲法嚴禁政府在沒有正當法律程式的條件下剝奪公民財產,林肯無意也無權解放黑奴。北方大規模用兵的目的僅僅是維護國家統一,與解放黑奴、自由人權之類的道德高調毫不相干。1862年8月22日,在給《紐約論壇報》編輯格瑞萊(horace greeley)的信中林肯寫道:&ldo;我的最高目標是拯救聯邦,既不是儲存奴隸制度,亦非摧毀奴隸制度。如果不解放一個奴隸就能儲存聯邦,我就一個不放;如果解放全部奴隸就能儲存聯邦,我就全部解放;如果解放一部份奴隸不解放其他奴隸就能儲存聯邦,我也照辦。&rdo;
可是,戰爭形勢的惡化迫使林肯改變了立場。內戰初期,南軍指揮有方,訓練有素,鬥志旺盛,以一當十,以弱勝強。聯邦雖然在人口、軍事力量以及經濟實力和工業水平方面皆佔絕對優勢,但聯邦軍隊指揮混亂,訓練不佳,一敗再敗,潰不成軍,首都華盛頓特區幾乎不保。另外,儘管90的南方白人青壯年赴前方打仗,但後方的400萬黑奴並沒有藉機叛亂造反,奴隸制經濟仍然照常運作。由於戰爭曠日持久,日趨殘酷,北方對獲勝開始感到絕望。英、法、西班牙等歐洲列強對美國內戰幸災樂禍,樂意看到出現&ldo;兩個美國&rdo;的局面,甚至蠢蠢欲動,伺機干涉。
面對這種要麼改變戰略要麼失去戰爭的困境,林肯從&ldo;軍事上的必要性&rdo;(ilitary necessity)考慮,終於下定決心,於1863年1月正式頒布《解放黑奴宣言》。聯邦採取這一措施,既可以摧毀南方的戰爭意志和戰爭潛力,又可以打出為自由和正義而戰的旗幟,使歐洲列強難以藉機干涉。林肯總統宣佈,在那些仍然與聯邦軍隊對抗的南方地區,所有黑奴立即獲得自由,自由黑人可以參加聯邦軍隊,為維護聯邦統一而戰。但是,對於已處於聯邦軍隊控制之下的南方地區和忠於聯邦的四個邊界蓄奴州中的黑奴的自由問題,宣言中隻字未提。換句話說,當林肯公佈解放宣言時,實際上連一個黑奴也沒解放,這個宣言只是一張有待兌現的支票。南方奴隸制的徹底崩潰只是後來北方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