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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誰說的?」孟和玉問。
「店裡都這麼說。」杜珊珊回答。
孟和玉有了結論。
實則昨晚並非他第一次被人尾隨到家,之前還有一位,是stct的常客,應當是他回去以後將事情傳開。
「我確實住在天海合,」孟和玉實話實說,「不過房子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她借給我暫住,我本人身無分文。」
杜珊珊的好奇心終於得到了滿足,感嘆原來如此:「那你的朋友還真挺仗義。」
「是啊,」孟和玉頓了頓,覺得一個是啊的力度太輕,又很用力地點了點頭,「特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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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和玉說自己身無分文並非誇飾,在被父親掃地出門以後,他已不願意也沒資格再碰家裡的錢。如果不是白琳,他或許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白琳是他大學時結交的好友。孟和玉自小女生緣就很好,這或多或少已是一種暗示,但他的父親那時並未意識到什麼。
畢業以後白琳前往國外發展,在知道孟和玉被父親趕出門以後,立刻就提出要他到天海合5r去住。這是她家裡為她置辦的物業,孟和玉搬進去時傢俱甚至還未拆封,沙發上依然覆著塑膠膜。
白琳讓他把這裡當自己家就好,還說要給他開看家的工資。孟和玉簡直受寵若驚,一連聲地說不用。
白琳這個人喜歡玩笑,尤其喜歡逗孟和玉,看他這傻乎乎的樣子壞心思就上來,告訴他自己跟家裡說了孟和玉會在天海合暫住的事了,說辭是,她包養了孟和玉。
孟和玉信了。他見過白琳跟她父母相處,口無遮攔得很。
孟和玉剛想說「那怎麼行」,轉念一想,又慢聲道:「這樣好像也不錯……」
「什麼?」輪到白琳不知如何反應。
「你喜歡女生嘛,」孟和玉真心實意道,「我在這裡做個幌子,你戀愛就能談得安全一點了,畢竟包養比同性戀聽起來好一點,叔叔阿姨也不會太生氣,對不對?」
通話裡外的空氣都靜了一段,靜得孟和玉小心翼翼地又試探問一句:「對……對不對?」
「跟你說笑呢!」白琳無奈道,「我拿你做什麼幌子?我喜歡誰就是喜歡誰,管她是男是女,只要物件是個活人,我爸我媽就懶得理我。孟和玉——」
她嘆了口氣:「你這呆頭呆腦的,一個人能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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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太能成,才被店主忽悠著簽了半年的賣身契。所以即便他多不喜歡這份工作都好,也得捱過這半年,否則就得賠付違約金。
他是後來才從杜珊珊口中得知,在這裡工作的大多都是臨時工,拿了月薪想走就走,根本沒有什麼合同要簽。
他雖然呆頭呆腦,人情世故還是懂得的。老闆是要留他下來做個活招牌。在中國混血兒少見,漂亮的就更少見,又漂亮又會調酒的,遇見了當然不想脫手。
唯一叫孟和玉欣慰的,是這份工作的工資很樂觀。老闆給他開的價比其他人高了三倍,對此沒有人有異議。大家都心知肚明,孟和玉坐在吧檯後面的真正作用,往俗了講是賣色。
孟和玉他自己也曉得,所以才不喜歡。他會簽下合同的唯一理由,是那份豐厚的薪酬。
孟和玉回到家又是凌晨一點,好訊息是明天終於輪到他休假。
以前的假期他喜歡出去玩,瘋瘋癲癲一整天,而明天他只想在家裡打打遊戲,等傍晚暑氣下去了,再出門買把琴。
而今晚——孟和玉佇在床邊——而今晚,在夢裡試試吃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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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承明透過張老師預約了一間催眠治療機構,最早的排期是下星期五,而距離下星期五還有八天,就是說他還要在那場夢裡度過八個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