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頁(第1/2 頁)
「真是見到活神仙了!」
當下,他們也不顧髒,就在被雨水沖刷地泥濘的地上,跪拜下來。
臺林縣內,樊浩軒將神棍丟到縣衙裡:「絞刑,示眾三日。如果以後再有這等人,按此執行。」
臺林縣令和一干從屬的臉色都白了。
乾旱祭祀,用童男童女,這在鄉間並不少見。有時候嚴重的,甚至會發生一個村子都沒有小孩的。這樣的事情,是違法的,但是無論哪裡的衙門,幾乎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讓祭祀,又沒辦法解決乾旱問題,那怎麼辦呢?
平心而論,他們也不是不想治一治這樣的陋習,更對神棍之流感到痛恨,但實在是沒辦法。老百姓的情緒很重要,尤其是快活不下去的老百姓們,永遠都不知道他們能幹出什麼樣的事情來。
臺林縣令等人明明知道這中間的事情不是抓幾個神棍就能解決的,但是面對樊浩軒,他們卻說不出一個不字來。
他們剛才竟然誰都沒注意到樊浩軒是怎麼進來的?他抓著一個人,竟然就這樣憑空出現在縣衙裡!
很快,樊浩軒覺得自己的工作順利了很多,時間也多了很多,能多多地陪元元了,真好!
☆、 第六十八章 自作多情
宣傳自己的神棍的事情,當然不能自己來幹,得有人主動發現才能顯出地震八級的效果。
好在臺林縣有樊浩軒這麼大一個目標,樊浩軒目前的工作,就是領著兵到處跑,被人認出來只不過是時間問題罷了。
元嘉倒是一時之間回不去了:「雲州的事情自然有夏王妃操持,我們還是先留在臺林縣吧?」
易雪峰聽著這詢問的語調,點了點頭:「我去招幾個下人。」
元嘉倒是沒反對這個提議。脫離了各種家用電器,他基本上除了做飯也不會幹別的事情了。易雪峰比他還不如。再說他們也不會在臺林縣待太久,稻田收割的時候,他們必須得回去。
至於兩頭跑……太耗費氣運值了。
樊浩軒準備的這個宅子不算大,兩進的房子,原本是前店後宅的格局。貌似是個雜貨鋪子,倉庫裡還有前面主人遺留下來的一些亂七八糟的貨物。
易雪峰的辦事效率很高,儘管他從來沒來過臺林縣,可是沒一會兒就僱來了三個下人。
其實是一家人,姓戴。夫妻兩個三十多歲,帶著一個兒子也有十五六歲。
這裡也就是個臨時居住點,元嘉的要求倒是不高,平時打掃買菜洗衣服之類的事情能搞定就行了,關鍵還是守口如瓶。
這一家人都很沉默,安安靜靜老實巴交,就算認出了樊浩軒,也只是微微驚訝。
元嘉不介意自己暴露出來一些特異之後,樊浩軒也不遮著擋著了,乾脆將住處搬了過來。
臺林縣裡流傳了兩句「二殿下新婚不久,就養了個小妖精」之類的流言。
元嘉挑了一天去送飯,笑容和煦:「在說什麼那麼開心?」說出來大家一起開心開心啊,保證不弄死你!
樊浩軒等了一天,臨近中午的時候,就開始眼巴巴地守巴望著門口,這會兒見人來了,根本就不用人通傳,自己就腳步如飛走了出來,先是拉住了元嘉的小手,輕輕說了一句廢話:「來啦?」
元嘉讓他牽著,跟著往裡面走。
樊浩軒就拉著元嘉,看到周圍一群目瞪口呆的人,介紹道:「這是我契弟,以後叫元少。」
眾人:知道你們新婚燕爾,這就追過來了?這兒打仗呢!還有小股流寇呢!這是得有多黏糊啊!
樊浩軒和元嘉可不管這些。
小戴提著食盒,眼觀鼻鼻觀心地跟在後面,等到了用飯的地方,將一個個碗碟拿出來擺放。他從來沒有做過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