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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向自己撲來。他的反應相當得快,直覺伸出手,將韓秀抱了個滿懷。
就在韓秀以為成功攔截住杉杉的男友,並且他救了自己一條小命的時候,抬眸的一瞬,她看到了長相相差十萬八千里遠的陳孟禮。
她驚訝地連說聲謝謝都忘了。
偏偏這般湊巧,杉杉的男朋友穿得是一件黑色T恤,深色休閒褲,陳孟禮穿得也是黑色T恤,深色休閒褲,兩人又理了一樣的髮型,差不多的身高,想不認錯都難。
與陳孟禮同行的幾位朋友見到這番情形,笑著打趣,“孟禮,你的桃花可真是處處開啊。”
韓秀脹紅了臉,囧得連忙推開陳孟禮,急道:“謝謝,不好意思啊,我認錯人了。”
陳孟禮只是嘴角輕揚,笑容就好似那四月裡的桃花盛開般迷人,“沒關係,能接住美女,也是種緣分。”
韓秀伸手擦了擦汗,美女?緣分?經歷過唐澤齊之後,她此生最雷的就是自恃長得帥,又喜歡對女生亂放電的桃花男人,而陳孟禮就屬這種。
她對所有長得帥的男人敬謝不敏。連說了兩聲“謝謝”,轉身就要走卻被陳孟禮攔住:“我叫陳孟禮,很高興認識你。看在我救你的份上,可否告知芳名。”
此男滿臉桃花,明目張膽的泡妞行徑,這技術含量決不亞於唐澤齊。
韓秀呵呵乾笑兩聲,“陸仁宜。朋友還在上面我等我,不好意思,先走一步。”說完,她躥得比兔子還快,那速度絕對比先前哼哼哈哈爬山時要快好多。
第二次見面,差不多是她剛畢業的時候,她在某商場裡做保潔,當時她穿著商場裡發的土黃色工作制服,整個人看上去就像哪個工地上的民工一樣,扛著一個拖把,準備收工。誰知偏偏又是那麼不湊巧,遇上去洗手間的陳孟禮。
“路人乙小姐。”陳孟禮是這樣親切地叫她。
陳孟禮的相貎絕對是看過一眼,很難會忘記的那種大帥哥,但是韓秀的腦子偏偏與常人不同,是屬於遇見帥哥就會自動過濾的那種。
面對眼前西裝筆挺的陳孟禮,她一頭霧水,秀眉一挑,聲音極為冷淡:“你誰啊?”她最煩燥亂搭訕的男人。
陳孟禮又是招牌式的笑容,略提了下那次爬山的事,她明明露出一臉恍然大悟的樣子,卻在下一秒淡定地說:“不好意思,鄙人從來沒有爬過山,鄙人也不姓陸,你認錯人了。下班了,借過。”說完,又是一溜煙的躥進女洗手間。
第三次見面,就是去年,這時的她,已經有了自己的公司,雖然公司規模不大,卻也憑她的努力,接下了EC這個大客戶。
誰知又一次遇上陳孟禮,誰知他竟然是EC的太子爺。OMG,她突然開始後悔在商場那次對他很不屑,假如他要是隨便吹個風,EC這麼個大客戶說不準就這麼飛了。
“韓小姐,這一次應該不會認錯吧。”陳孟禮從行政部調出合約,查到她的老底。
“是是是。”太子爺絕對不能得罪。
“俗話說的好,事不過三。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三次,這不能不說是緣分吧。”
“是是是。”緣分?是猿糞吧……
說來也怪,不過是見過三次面,甚至她連他姓甚名誰都不知道,他卻對她一見鍾情,有事沒事往她的辦公室裡打電話,還喜歡用最俗的鮮花攻勢。按她的想法,就是有錢人感覺那錢放在身上咬他一樣,騷得慌。
因為她是她的客戶,所以不能採取強悍態度對應,幾場太極打下來,她瀕臨於崩潰的邊緣,終於下定決心,狠狠地拒絕他:“我們倆不可能,也不合適。”
陳孟禮問:“為什麼?不試著交往一下,怎麼就知道不合適?”
“這樣說吧,我有仇富心理,外加我內心陰暗,一看見長得好看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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