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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可以被無限放大的優點就是他——孝順。這是當代年輕人裡多麼難得可貴的品質啊,也是我最喜歡他的地方。
高考結束後我倆就在一起了。我和他的考場捱得近,一考完我大老遠就看著他站在大門口等我。他激動地向我招手,我也激動地跑向他,直直地撲進他懷裡。
“高考結束了,我們在一起就不是早戀了。”這是他高考完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六月裡陽光很燦爛,溫熱的陽光還有他溫暖的懷抱都使我無比安心。
我們都曾相信過,這就是永遠。
我們能牽著手一起到永遠。
距那天十年過去了,他還有三個月就要結婚了。
新娘不是我。
大學裡我們分分合合幾次,我都歸結於年輕氣盛,以為畢業了就不會再鬧分手了。我還幻想過畢業後他向我求婚,我穿什麼樣的婚紗嫁給他,甚至在夢裡還腦補過我們的婚禮,屬於我們的美好未來。
可是畢業三年了,他依舊沒有娶我進門的意思,在一起這麼多年,他也一次沒有帶我回他家見過他父母。
他是個大家庭,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住在一起,他爸爸是獨生子女,媽媽還有幾個兄妹,經常還有表親來家裡借住。
以前沒在外租房子的時候,約會的回家時間從來不超過六點。他不是有門禁,而是趕著回去幫家裡做晚飯。他總說老人家年紀大了,經常生病住院,家裡就他一個長孫,所以每次忙裡忙外的鞍前馬後照顧的,都是他。
我不介意他有沒有時間陪我,也不無理取鬧,撒潑留人。我儘量理解他,可我們的很多觀念還是不一樣。
我是單親家庭,外地戶口,我不喜歡老家那群長舌婦一樣的親戚,工作後有了獨立的經濟收入,我就再也沒有回去過。
我帶著我媽,在這個偌大的城市裡相依為命。
我也孝順啊,只對我媽。
他就在這點上,打死都不能理解我。他總主觀的覺得,只要有血緣關係的親戚,那就是一家人,是根脈相連的,無論何時何地都應該相互依持。
我承認,我就是沒他那份善良吧。
(二)
大學在同個城市裡,我們週末就一起去打工,放小長假就一起出去在省內旅遊。路途不遠,主要看是什麼人在一路相伴。
那幾年,愛的最純粹,最轟轟烈烈。我們幹過許多瘋狂而又荒唐的事情,也同床共枕過,畢業後租房子的時期裡“迫不得已”同居過,可就是沒有做到最後一步。
所以這麼多年,最後分手了,除了唏噓和無止境的懷念,我沒有吃任何虧。
後來他工作變得很忙,忙到好多天都沒有時間見我一面。天底下有這麼奇怪的情侶嗎?盯著手機看一天都沒有一條來自他的簡訊,就連一條睡覺前簡單的晚安都沒有。
我從來都是這樣的人,你不找我我不找你,你酷我更酷。
於是我也讓自己忙起來,大學時選修了攝影,畢業後的第一桶金就趕著去買了臺二手單反。就這樣誤打誤撞地結識了一波有才華的自由攝影師,我虛心求教,大家就成了好朋友。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個團隊。
當時也是腦子一熱,拿著多年寫文的血汗錢全投進去開了家攝影工作室,聚了一波攝影朋友。大家最開始都是無償的,就當突然有了個組織有了紀律。
慢慢的工作室名氣大了起來,他們給我拍了套寫真掛門口,有幾個大客戶來了指著門口的照片說想要籤這個模特。我們工作室裡幾個攝影師相視一笑,都說這個不能籤,這是我們老闆。
於是專門找我當御用攝影的活兒多了起來,我最忙的時候沒空管再我的文,天南地北地到處跑,飛機場火車站都快成了我家。
做了幾個月的空中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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