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天作孽猶可恕(第1/2 頁)
“先看看評論區吧!”
鍾林點開評論區。
“侵權狗!”
“侵權了,你知道麼?你還有臉把歌手這一行寫你自己的名字?就算寫自己的名字,麻煩你加一個原唱吧?”
“雖然你唱的很好聽,但沒有授權就翻唱別人的新歌,還上傳到網路音樂庫中很不道德……”
“已經舉報!”
“舉報+1。”
評論區,說他侵權的人竟然出乎意料的多。照著這個架勢發展,大機率不需要鍾林主動維權,經典音樂也會因為被舉報次數過多而直接下架她。
“鍾林,發微博吧,曝光她。”
“算了,我猜她也是無意的,可能她自己也沒想到會火吧。而且已經有這麼多熱心網友聲討了,我就沒必要踩上一腳了。”
“鍾林啊,你是不是看著她是個女孩子心軟了?你是當事人,你說不說話性質完全不同。
我和你說啊,我是女孩子所以比你懂女生。別被女孩子柔弱的外表給騙了。
男生女生其實在思想道德上面沒有什麼差別的,有的女孩子比你想象的還要卑鄙,無恥,不要臉,甚至好色。你們男人想過的東西,女孩子基本都想過甚至幹過。”
鍾林驚詫的看著陳露一臉苦口婆心的說教,陳露的聲音漸漸的弱了下來,有些茫然的看著鍾林。
“幹嘛?你的思想很不純潔哦。”
“不是,我感覺你在暗示我什麼。我們男生想過幹過的事……你都想幹過?”
陳露臉頰頓時一紅,暴起將鍾林推到。
“你想什麼呢?我是這種人麼?”
“可是我什麼都沒想啊!”鍾林撐著身體滿臉無辜。
“算了,我不管你了,你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反正我覺得你不該心慈手軟。這樣只會讓對方得寸進尺。”
“其實我們都知道,這一行的門檻有多高。我想,但凡這個小雪有那麼一些資源,應該也不會想到做這種敗人品的事吧?
就算她靠著翻唱火了,藉此出道,她也得背上一個侵權的汙名。而且如果她能及時認識到錯誤懸崖勒馬,我認為她該有個機會。
我要發表宣告了,那就是最後的一點遮羞布都沒了。”
“你……太善良了。”陳露有些感慨的說道。
“做人留幾分善良,給別人幾分希望。如果她還不見好就收,我也不會客氣的。”
“嗯,距離決戰之夜還有兩週呢,我想回老家一趟,順便把我已經簽約的訊息告訴我家裡。這些天我不在,別想我啊。”
“你想多了,沒有人拖後腿,我把把吃雞。別提多爽了。什麼時候的車?”
“下午兩點的車。”
“這都快十一點了……你來得及麼……我懂了,走,午飯我請,順便送你去高鐵站。”
“唉,就等你這句話了,走起!”
送走了陳露,鍾林再次回到宿舍過起了宅居的生活。對鍾林來說,如果是鹹魚狀態的話只要給他一臺電腦,他也能鹹魚的非常徹底。
打遊戲之餘,順便關注一下那首歌的動態。
上午看的時候才五千多條評論,而到了晚上吃飯的時候,已經一萬多條評論了。
翻了下評論樓。
“這歌怎麼還在啊?”
“沒人舉報麼?沒人的話那我去舉報了。”
“侵權狗,曬出原作者的授權書呢。”
“太不要臉了,這是明目張膽的侵權啊。”
小雪是一個流浪歌手,二十多歲,為了追逐夢想走過很多城市。在廣場上賣唱,在地鐵口賣藝。
六年的風霜歷程讓她明白,夢想對普通人來說就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