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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再快一點。」克拉克立刻說。
大衛搖搖頭。「沒辦法。大部份的電子配備是可以買到,但有些東西卻必須訂製。訂單都已經發出去了,而且他們也答應優先處理。我們跟這些公司已經合作很久了,像 t r w、i d i、馬可尼。你應該知道這些公司的商譽,不過他們也無法創造奇蹟,即使我們再趕也沒辦法,有一些重要的器材就是要三到五個星期的時間才能完成。」
「sas願意提供我們需要的器材。」坐在長桌另一頭的史丹利補充說。
「包括訓練用的嗎?」克拉克問道。
「可能。」
跑了三哩之後,丁叫大家停下來;這段路程花了他們二十分鐘。當他正為這樣的成績感到洋洋得意時,卻注意到十名部下看起來都好像是沒事人似的,而其中一、兩個的嘴邊似乎還帶著譏諷的笑意。
他媽的。
他們停下來的地方是靶場,靶與槍都已經準備好了;查維斯決定要他的部下換用新武器。丁一直是貝瑞塔手槍的愛用者,所以他就選了該公司新推出的點四五口徑手槍作為隊上的制式輕武器,並搭配德國 h≈k的p━十衝鋒鎗━━它是聲名卓著的p━五的新款,改用了史密斯威森公司於八0年代為聯邦調查局發展出的高威力十公釐子彈。丁拿起手槍,戴上耳罩,向五公尺外的人形靶開火;八發子彈都命中頭部。下一個是狄特.韋伯,他射出去的八個彈孔都擠在一起,形成了一個邊緣不規則的大洞。至於巴迪.康諾利的表現就更加驚人了,他射出的人槍所形成的洞比韋伯更小、更整齊,直徑不到一寸,而且全部都打在標靶的雙眼之間,根本沒有碰到眼睛。查維斯跟許多美國人一樣,一向都認為歐洲人天生不會使用手槍,不過現在的親眼目睹使他發現,就算這個偏見成立,訓練也可以改變一切。
接下來,大家就一起舉起衝鋒鎗,結果每個人都把人形靶的腦袋給打得稀爛。丁走到維加身後,而維加則剛好打空彈匣,轉過身來。
「丁,我跟你說過他們都很厲害。」
「他們到這裡多久了?」
「大概一個星期吧。我們平常都跑五哩路,長官。」朱立歐微笑著說,「記不記得當年咱們在科羅拉多的那個『夏令營』?」
在丁的想法裡,實際戰鬥最重要的事應該是瞄準技術而非跑步,但他手下這群混蛋卻每個都像鐵打的一樣。身為第七步兵師的一名下士,他曾是全美國陸軍最剽悍的班長之一━━這也是克拉克後來把他拉進中情局的原因━━憑著自己的能力,他完成過許多次困難任務。
多明戈.查維斯對自己一向自信滿滿,不過今天他可真是慘遭打擊。
「這些人裡頭誰最悍?」他問維加。
「韋伯。我聽說過一些有關德國山地作戰幹部學校的情況,那可真不是開玩笑的。狄特簡直就是個超人,他擅長徒手戰鬥、手槍,更別說他的本行狙擊手了。搞不好這個傢伙可以追上一頭鹿,然後徒手把它撕成碎片。」查維斯提醒自己:眼前這個讚美別人「好」的人可不是沒見過世面的泛泛之輩,他可是輕步兵學校與佈雷格堡特戰學校訓練出來的高手。
「那麼誰最聰明?」
「康諾利。sas 出身的傢伙都是頂尖高手,我們幾個美國來的都比不上;不過我們馬上就能趕上。」維加鼓勵他:「別不高興,丁。只要花上一、兩個禮拜,你就能和所有人一樣;當年咱們在科羅拉多不也是這樣嗎?」
查維斯不想去回想那件事━━為了一件國家從來都不肯承認的任務,讓他的許多朋友死在哥倫比亞的荒山野嶺。如今觀察小組成員的射擊訓練讓他對他們多了一層瞭解,如果有人沒有命中,他大概也不會注意到。每個人每天都必須把一百發子彈打完,好維持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