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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扎著髒辮穿得很潮流的年輕男人走進來。
他是這間名為“笙歌”的酒吧的合夥人,同時也是樂隊的隊長——陳銘笙。
霍裕透過鏡子看到他,打了個招呼:“笙哥。”
陳銘笙拉開椅子坐在他旁邊:“最近怎麼來的這麼頻繁?還以為你不想來酒吧駐唱了。”
他叼著一根菸,順手遞給霍裕,霍裕垂著眼拒絕了,陳銘笙也不生氣,自顧自地抽著:“我都刷到你在學校參加比賽的影片了,可太帥了。”
霍裕是高考之後認識陳銘笙的,那時候他跟家裡矛盾很大,想透過自己賺生活費,除了白天當代打陪玩掙錢以外,晚上他就來笙歌駐唱。
“笙歌”開在鬧市區,每天人流量很大,他來唱幾次歌,一個月生活費就差不多了。不過他有一段時間沒來了,自從上大學後,學校的獎學金、比賽的獎金、以及跟著學長老師打下手分的專案費已經綽綽有餘了,完全不需要再來駐唱。
只是臨近許鶴星生日,他想送給許鶴星那雙他喜歡的同款鞋。
霍裕母親生氣的時候會拿著錢說事兒,說什麼要斷他的生活費,不過見這種事無法讓他低頭認錯,便也不再折騰了,生活費照常給,但霍裕覺得,他送給自己喜歡的人的禮物,不想花母親的錢。
霍裕思緒回籠,沒有說的很具體,表情淡淡:“最近想多賺點錢。”
陳銘笙一臉戲謔:“怎麼,找女朋友了?”
霍裕沒有正面回答,只是問:“笙哥,你有沒有錄音裝置,可以錄歌那種。”
“有是有,但是都比較垃圾,年輕的時候買來玩的。”陳銘笙一愣,菸灰抖動掉落在桌子上,他隨手拍掉。
“借我用用。”
“行,”陳銘笙十分大氣,從兜裡掏出一把鑰匙,摘掉一個扔給霍裕,“城西那個別墅,你自己去就行。”
霍裕摸了摸金屬鑰匙,道謝:“謝了。”
“怎麼,你打算錄歌了?”
“不唱給別人聽,只唱給……”他猶豫片刻,不知道該不該說,畢竟許鶴星只是塑造了一個女生的形象在和他談戀愛,他不確定他們兩個算不算真的在一起。
陳銘笙掐掉煙,“女朋友吧,早就猜到你肯定談物件了,前段時間看你上學那個號換頭像就知道了,什麼時候見你用過兔子當頭像,另一半肯定是個女娃娃抱著兔子吧。”
陳銘笙自言自語。他是為數不多除了幾個朋友以外知道他有兩個賬號的人。
霍裕想到許鶴星對自己說的話,無論是“一直在一起”,又或是“決定權在你”,都是情真意切的,即使沒有網戀物件的身份,許鶴星的喜歡也是藏不住的。
霍裕掀起眼皮,懶散地靠著,糾正他:“是男朋友。”
陳銘笙動作頓了頓,一臉不可思議:“沒看出來啊,你是gay?”
“你居然是gay?隱藏的太好了吧,還以為你是個鋼鐵直男呢。”他哈哈大笑。
“在重新遇到他之前,我也沒想過我是gay。”
陳銘笙露出一個友善的笑,“下次帶回來給我看看,什麼樣的帥哥能拿下你。”
霍裕沒有拒絕,他在心裡也期待著這一天。
不再是隔著網路,也不用躲躲藏藏。
可以光明正大的牽著他走在路上,可以肆無忌憚的親吻他。
霍裕想,或許許鶴星以女生的身份接近自己,正是害怕面對那些非議吧。
陳銘笙這才聽出他話語裡的意思,捕捉到關鍵:“重新遇到?你們兩個早就認識了?不是大學才認識的?”霍裕在上大學之前一直是冷淡如水,沒什麼波濤,所以陳銘笙自然認為這個男朋友是大學才認識的。
霍裕只是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