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遇見女主(第2/2 頁)
”聽到萬苗苗這麼說,跟在萬千百身後的幾個知青眼神都閃了閃。
要知道大白兔奶糖在這個年代可算是奢侈品。畢竟在肉只需要7毛錢一斤的年代,一顆大白兔換算下來大概就要三四毛。
平常人家可不會吃大白兔奶糖。能有一兩塊兒冰糖解解饞就不錯了。
聽到萬苗苗這麼說。萬千百心疼的道:“沒有了,你跟爹說呀。爹去向李大隊長借腳踏車來給你買。你是不是走路過來的呀?累不累?”
說著萬千百向萬苗苗走去。從兜裡掏出了一張大團結遞到萬苗苗手上。
“逛逛有什麼想買的就買,這是爹這個月的工資,零花錢回去管你娘要。”
萬苗苗拿著大團結,心裡不由的柔軟了下來。
萬千百和林桂娟對她姑娘真的是沒話說。甚至放到現代也可以算是寵溺姑娘的了。
萬苗苗從小到大可是什麼都沒有缺過。在這個年代真的是太難能可貴了。
“謝謝爹。那爹你們先回去吧。我等會兒買完東西看有沒有牛車,有牛車我就坐牛車回去,沒有我就慢慢溜達回去。中午等我給你們做好吃的呀。”萬苗苗拿過大團結,笑的甜甜的說道。
“做啥飯,我跟你娘去吃大鍋飯就行。你彆著急回家,你去國營飯店吃完午飯再回家。”萬千百一聽萬苗苗還要做飯,心疼壞了。
萬苗苗也知道跟萬千百掰扯沒用,只能甜甜的笑著,也不回答萬千百的話。
萬千百正要說著什麼,就見身後的一個男知青站出來:“你是大隊長的閨女?我們是下鄉的知青。我叫李耀。”
萬苗苗聽到他的話,仔仔細細的打量了他一遍。
哦,這個人就是他筆下的男二啊。喜歡女主的大笨蛋。
不過長得也確實挺斯文的。畢竟有一句話說得好,男主是女主的,男二是讀者的。
所以男二肯定也要長得很好看才能讓讀者喜歡。
突然,萬苗苗想到,女主是和男二一起下鄉的。那麼女主也就在這些人裡啦。
萬苗苗看了這些知青一遍。立馬鎖定了女主。
畢竟她把女主寫的非常貌美,而且最有特點的是在女主的眼下有一顆淚痣。可以說是美人的標配了。
仔細看了看,李文文果然和她寫的一樣。外表看起來柔柔弱弱的,有若柳成風之姿,很招男人疼惜的型別。尤其是大男子主義的那種男生最喜歡這樣的了。
當然說的就是男主,村霸萬盛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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