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拾金不昧(第1/2 頁)
可是,要怎麼才能證明?
說自己找小姐被人威脅,不得已才偷的錢?
不行,不能這麼說,不管什麼原因,錢終歸是自己偷的,只要承認,就得全部吐出來。
況且那麼多錢,如果讓他還的話,要還到什麼時候?
根本不現實!
眼下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不如將錯就錯。
反正都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想辦法挽救。
張二狗坐在沙發上,眼睛盯著電視,心裡卻一直想著怎樣讓大家打消對他的這種看法。
就在他苦思冥想之際,電視裡的一則新聞引起了他的注意。
“下面請看一則新聞,拾金不昧的典範,蘇培盛同志的善舉。
2024年8月2日,蘇培盛同志在下班途中撿到一個錢包,裡面有現金,銀行卡,貴重首飾等物品,價值三萬餘元,為了將錢包歸還給失主,蘇培盛在原地等待失主將近三個小時,最終,在派出所的幫助下將物品成功歸還給李先生。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蘇培盛同志的高尚品質讓我們感受到了人間的美好和溫暖,我們要繼續發揚這光榮傳統……”
這一刻,張二狗靈光乍現,忽然想到一個好辦法,並且這個方法絕對可以證明自己不是賊。
那就是,他將剩下來的四萬九千塊錢拿出來,然後把這些錢當做是撿來的,交還給“失主”。
這樣的話,大家就不會懷疑他是偷錢的人了。
他撿到幾萬塊錢的現金都不動心,毅然決然還給失主,這麼高尚品德的人,會去偷人家的錢嗎?
只要這件事一爆出來,所有的謠言都會不攻自破。
到時候大家只會讚賞他的人品,哪裡還會懷疑他?
嗯!
這個主意好!
張二狗為自己的聰明暗自叫好!
可是下一秒他臉上的笑容便僵住了。
這個主意是不錯,但是真正實施起來並不像自己想象的那麼簡單。
拾金不昧者有了,可這“失主”去哪裡找?
找親戚?
不行!
可如果找認識的人,到時候電視臺的人來採訪,被大家爆出來說他們是親戚,誰還相信他這是拾金不昧,這不分明是在演戲嗎?
如果被人問起,他演戲的動機又是什麼?自己肯定答不上來。
可不找認識的人,還能找誰?
張二狗坐在沙發上,茶水喝了一杯又一杯,廁所去了一趟又一趟。
這時,他的腦海裡忽然想起一個人,那就是去南方打工時認識的一個室友——陳棟樑。
陳棟樑跟自己一樣,乾沒幾個月,談了一個女朋友就回家結婚了。
就因為他人比較實在,他女朋友跟他談了兩個月就毅然決然的跟他回了家。
所以這個時候,陳棟樑絕對是最佳人選。
張二狗也不傻,他很清楚,如果找個不熟悉的人來當這個“失主”,萬一人家攜款逃跑自己就等於是白忙活一場。
陳棟樑家是隔壁縣城的,他之前還去他家一次,也就兩個小時的路程。
確定選擇陳棟樑為“失主”後,他決定給對方打電話問一下看他是否同意,萬一人家不願意幹咋辦。
電話接通後,張二狗先是一陣噓寒問暖,然後才說起自己的計劃。
並且保證:“事成之後,我給你2000塊錢做報酬,怎麼樣?”
陳棟樑電話裡嘿嘿一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朋友之間幫個忙,還要啥報酬,你這……也太可氣了……嘿嘿……”
陳棟樑的老婆已經懷孕,他暫時沒法出去掙錢,正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