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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財產,其前提是必須獲得承認。可是,在水木面前要求承認,就等於承認自己是殺害一郎的兇手,因此,兇手必須使用一切手段把水木揭露出來,這不僅是為了獨吞財產,也是為了自身的安全。
他(她)是要和水木決一死戰的。但沒有關鍵的證據。他(她)焦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想殺死一郎之後,馬上就得到總一郎的承認。
當然,在總一郎死後,他(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總一郎和他(她)的父子(女)關係。可是,必須提供足以證明其父子(女)關係的證據,辦理許多麻煩的手續。屆時,說不定聰次和谷口惠子從中阻攔,尤其是雙手沾著一郎鮮血的他(她),怕和法院這樣的法律機關接觸,弄不好被這樣的機關嗅到自己犯罪的氣味,那就糟了。
法院如果知道了他(她)殺死了順位繼承人,那麼,他(她)將馬上失去繼承資格,這樣一來,不僅失夫了殺死一郎的意義,自己反遭殺身之禍。
因而,在總一郎還活著的時候,只要得到他的承認,就能獲得財產繼承權。這是最簡單的辦法。
採用這種辦法,聰次和谷口也無法阻攔。現在,總一郎雖然初步恢復健康,但是不知在什麼時候會因腦溢血病發作而溘然長逝。所以兇手當然急於要總一郎馬上承認其父子(女)關係;可是沒想到,水木竟然冒充被殺死的一郎出現在財川家。由於水木知道兇手為什麼殺死一郎,因而兇手在水木面前去求得總一郎的承認是危險的。
所以,兇手為了避免遭受哪怕一點兒嫌疑而慎之又慎。對於他(她)來說,最好的辦法是把殺害一郎的罪責推到水木身上,然後名正言順地求得總一郎的承認,以獨佔他的龐大財產。
&ldo;但是,我不能讓他(她)得逞。&rdo;
水木又一次對著看不見的敵人發誓道。
雖然可以認為總一郎有不公開的情人,但是在年老體哀多病的現在,能否和情人發生兩性關係,值得懷疑。他恐怕已經失去男性的機能了。
但是,殺死一郎的兇手顯然有十足的信心,取代被害者。是什麼因素支撐著他這種信心呢?難道他和總一郎保持著親密的聯絡嗎?儘管現在總一郎已經無法進行性的活動,但是他心裡清楚哪個情婦生的孩子是自己的子女。因此,作為他的這個子女的兇手,隨時都能得到他的承認。是不是正是因為總一郎的鐘愛,使他(她)恃寵行兇呢?
&l;另外,又有這種可能性。&rdo;
水木又想道:總一郎雖然從內心裡喜歡情婦所生的子女,但為了避免財產繼承問題的複雜化,不予承認,只是贈送給他(她)相應的財產。
可是在兇手看來,這些和得到承認後所得到的遺產相比,少得多了。因而他(她)想,如果一郎突然死去,總一郎一定出於骨肉之情,承認他那不公開的子女。
&ldo;如果這樣,總一郎和兇手母子(女)之間,一定保持秘密聯絡呀。&rdo;
&ldo;可是如今,總一郎如同活死人,整天呆在宅邸裡。&rdo;
&ldo;對了,他們之間一定有座橋。&rdo;
&ldo;探聽情婦和其子女的情況,每個月送給他們生活費,這並非光靠電話所能完成的。一定有一個人,作為總一郎的助手,往返於他和兇手母子(女)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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