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奴婢(第2/3 頁)
是安定的嫁妝單子。
唐人習慣厚嫁,只是他們如今的處境,能拿得出來的東西有限,所以女兒的嫁妝單子,她已經斟酌好多天了。
現在卻忽然覺得索然無味。
她有些茫然的想,人果真就爭不過命嗎?
就在她發呆時,李顯探身過來,握住了她的手,拍了拍,“不用想太多,順其自然吧。”
“殿下這樣放任,京中那位沒有意見?”韋氏只覺得喉頭一酸,努力的將心中的澀意與眼淚一起憋回去,“這會兒不正應該乖乖的龜縮不出嘛?”
“母親不喜歡太跳脫的人,但也不喜歡太木訥的人。警惕有野心的人,但也瞧不起那些懦弱無能的人。”李顯緩緩的說著自己這麼多年跟母親鬥爭的心得,“龜縮的事,我們兩個來做就行了,孩子們還小,我們反正也給不了她們什麼,就不如給她們自由吧。”
“我寫信給京中,說三娘到了婚配年紀,就是試探。若母親不許,我們就什麼都不做。可她許了,還順便給了孩子們冊封……哪怕沒有典禮,但只要有了詔書,就名正言順。”李顯拍了拍韋氏的肩膀,“放心吧,她暫時不會殺掉我們一家的。”
“若咱們死了,她又拿什麼來制衡武家?”
“母親,從來不信任任何人。”
韋氏被李顯安慰著,心情逐漸平復了下來。
想到前途未卜的命運,她自我的安慰的說道,“算了,就讓她們瘋跑吧。想當年我這個年紀,整日都被拘在家裡學規矩,那會兒就覺得,就算做個鄉野丫頭,也比當個名門千金要快活呢。”
***
鄉野丫頭真的比名門千金快活?
李裹兒不信。
她現在就在跟村裡頭的小丫頭們說話。
王勃的教學非常大手筆,為了讓李裹兒真正的瞭解百姓是怎麼過的,直接偽造了個假身份。
因為有縣令的幫忙,直接從戶籍那裡捏的,各項憑證齊全,比真的還真,所以很快就在鄉下買了一百二十畝地,高價買了村中最好的房子,在這裡安置下來。
反正她們現在對外的身份,就是一個在房縣當教書先生的老頭,帶著兒子孫女“榮歸故里”。因為老頭還在縣中教書,兒子在給人幫傭,所以每在鄉下住兩三天之後,就會回城裡數日,等東家放假再回來。
實際上的行程,則是李裹兒在宮裡被瘋狂逼著學習以及寫作業,到鄉間這幾天則是放鬆,觀察。
李裹兒覺得自己腦子肯定壞掉了,因為學習太過痛苦,到鄉下可以“玩”,所以她在度過最初的不適應之後,開始有點愛上了在鄉下亂竄的日子。
但也就是這些亂竄,讓她發現了鄉下很多不對勁兒的地方。
最明顯以及最重要的,就是田地。
李裹兒最近被惡補,知道唐律上規定,諸丁男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其中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給。老男、疾篤、廢疾、寡妻妾各給口分田三十畝。先有永業者通充口分之數。諸黃、小、中男女及老男、疾篤、寡妻妾當戶者,各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三十畝。
按照律法,永業田和口分田都是不能買賣的。永業田是農民的私產,可以繼承,但不能買賣。口分田則是在農民過世後,收回國家,重新分配。
李裹兒起初是不明白為什麼要這麼麻煩,這塊兒讓那家人一直繼承了不就可以了?為什麼收來收去,分來分去,但是在王勃的解釋後才明白,此舉是為了讓國家來控制田地,儘可能的保證在人口變化的情況下,人人有田種。
然而實際情況,卻完全不像是書上寫的那樣,或者說,簡直是背道而馳。
例如現在跟她說話的這個女孩兒,就是她們買地的那家的小女兒。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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