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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癩蛤蟆》裡的所有人,甚至包括一些反派角色。所以,我有什麼理由不喜歡《癩蛤蟆》這本書?這不僅僅因為《癩蛤蟆》是我寫的,而是我真心喜歡自己塑造的角色。
我當然最喜歡趙甲第,這個為了老師下跪的學生,這個為了姐姐發瘋的弟弟,這個為了自己女人肯玩槍的男人。喜歡他由幼稚逐漸成熟,喜歡他那點在很多人看來不切實際的裝逼理想,喜歡他對著《讓孤魂野鬼還鄉》發呆,喜歡他在觀音村的善良和堅持,喜歡在金海風波發生後,他孤獨地站在京城房間中,默默穿好西裝的堅韌。
癩蛤蟆裡有《清平調》,有《孩子》,有《如果》,有《安徒生的童話》,尤其是最後那句「拇指姑娘為什麼會想念那隻癩蛤蟆呢?」,我想這句話已經解釋了很多東西,所以結尾的結尾,讓那一年那一天的對話在這一年這一天重複。
人生不如意事七八九,能與人言最多一二三。這是我讓小蘿莉陳慶之說出口的,可這不正是我們的生活嗎?
烽火戲諸侯
2014年3月4日凌晨
1本書網路原名《老子是癩蛤蟆》。
第1章 關門放狗
對李青瓷和宋雅女來說,生活給她們上演了一幕比三流電影還要荒誕的場景。先是跟兩位異性乘坐一趟動車組在同一個房間,然後跑出來一位能把狗帶上火車的大俠,這位大俠絲毫不顧及兩位美女的感受,跟她們下鋪兩位應該早就熟識的傢伙大談他是如何跟乘警鬥智鬥勇,如何衝破重重防線最終得以勝利會師。他不僅繪聲繪色,唾沫四濺,還不忘沒有一丁點兒公德心地在公共場合抽菸。關上門後四人房間頓時煙霧繚繞,把兩位乖乖女燻得不輕,聯想到這位百分百沒有買票的好漢腳底下躺著一條土狗,李青瓷和宋雅女連出聲抗議的想法都沒有,生怕下鋪三個無法無天的陌生男人一怒之下把她們給那個啥了。
李青瓷天生逆來順受,韌性出色,否則她一個對理科毫無興趣的女孩也不可能只是因為父輩的要求就考上上海交大數學系,可她的同伴做慣了千金小姐,忍了長達十分鐘的煎熬後終於偷偷給準男友發了一條求救簡訊。男人嘛,不用來英雄救美就太可惜了,宋雅女喜歡稱之為資源最大化利用。
不到三分鐘,她那位校草級別的準男友就帶著三個死黨一起殺將過來。才拉開房門,這位準男友就狠狠皺眉,因為處處顧及宋千金的感受,他這杆從小學就抽上中華的老煙槍硬是沒敢在交往後說自己抽菸,結果現在一看到煙霧翻滾妖孽無數的房間,被氣得不輕,那感覺就像這三個王八羔子把他連小蠻腰都沒摟上的女人某個第一次給奪去了,感覺很玄妙,也很糟糕。他打架不擅長,很有斯文公子哥的風範,但身後幾個死黨之所以能跟他一起廝混到今天,除了差不多層次的家庭背景,最主要靠的就是他們不計後果的跋扈。這幾位從小到大都張揚慣了,初高中時代也沒少跟專業混混和痞子取經,打架是拿手活。
宋雅女悄悄從被子裡探出腦袋,鬆了口氣,說實話雖然跟兩位異性「同居」將近十個鐘頭並不美妙,但她心底對他們第一印象還不錯。其中一個屬於在她視野裡一輩子被自動過濾的角色,這類男孩既不能靠臉蛋吃飯,也不至於長得太對不起黨和人民。至於另一個,連眼界極高的宋雅女也承認那是一位無可挑剔的異性,起碼他的皮囊比她眾多玩完曖昧就丟的準男友們都來得扎眼。躲在被子裡靜觀其變的她現在還清晰記得他第一眼看到她們時候的警惕和冷漠,就像一頭驕傲的雄孔雀在審視兩隻小母雞,這讓宋雅女當時就一陣不舒服。她內心祈禱差不多能算翻山越嶺、跋山涉水才拿到準男友資格的韓鯤可以狠狠揍他一頓,把他的皮囊像戳氣球一樣戳破,否則宋雅女還真怕自己把持不住對「美」的追求,最後淪落到倒追那頭可惡的雄孔雀,那她十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