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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都那麼說!」
女主播自覺底氣十足,重新拿回了主動權,質問道:「你其身不正,自甘下賤,有什麼資格說我?」
「現在跑這兒來充好人來了,你就是個……」
「有證據嗎?」
女主播的聲音被程瀟打斷。
「什麼?」
女主播一愣,不明所以。
程瀟凌厲的目光盯了過去,聲音嚴肅的道:「你說我被人包養,你有證據嗎?」
「我……我……」
女主播被問得一時慌亂,啞口無言。
「我一個吃瓜群眾哪來的證據,可是網上……」
「好!」
程瀟再次打斷。
「沒證據你就亂說,我可以告你誹謗。」
「根據《華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第二款規定。」
「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事實,有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者以誹謗罪論處。」
「可以判處三年以下徒刑。」
程瀟看向女主播,「你現在在大庭廣眾之下散佈謠言,詆毀我的名譽。」
「我是不是可以以誹謗罪起訴於你呢?」
說著,程瀟彎下腰。
對著剛才被女網紅推倒的老太太道:「大娘,剛才她的話你也聽到了,你願不願意為我做個證?」
「願意!願意!」
老太太重重的點頭。
「別看我年紀大了,腿腳不利索,可我耳朵靈。」
「這姑娘說的話,我聽得清清楚楚。」
「我去警察局,我去法院給你作證。」
「好!大娘說得好!」
「給程瀟作證!」
「我們也給程瀟作證!」
「是,我們都聽到了,都看到了。」
「來日上了法院,我們都去作證去。」
「作證!作證!作證!」
一聲高過一聲。
女主播一看所有人都站在了程瀟那邊,今天她肯定是佔不到什麼便宜了。
「哼!」
「你們都被程瀟洗腦了,就等著被她賣了,還幫她數錢吧!」
女主播撂下一句話,灰頭土臉的跑了。
跟在身後的同伴兒看了,也自覺沒趣,未敢多留。
匆匆的對著直播間打了聲招呼,立刻結束直播。
收起支架,拿起手機迅速回到車上,開車離去。
就在這時,去五金店買螺絲的李大柱回來了。
看著小小的攤位前圍了這麼多人,還在那七嘴八舌的議論,李大柱撓了撓頭,摸不著頭腦。
耳朵一動,便把剛才的事兒聽了個大概。
心下納悶……
他剛走了一會兒的功夫,怎麼就發生這麼多事兒?
不過,瀟瀟不愧是當明星的,走到哪兒都是新聞。
李大柱這麼想著,跟身前數人連續打過招呼,用力的擠了過去。
還沒等他到身前,餘光一掃,只見小小的櫻桃桶上面扔了張紙殼,紙殼上寫著999/斤。
李大柱兩眼一黑,欲哭無淚,手狠狠的撫上額頭。
他就說嗎,怎麼鬧了這麼大的亂子。
原來是程瀟根本沒聽他說的話,直接把櫻桃定價999!
我的神啊!
這可不就是人們口中的天價!
「瀟瀟啊……」
李大柱踮起腳尖,衝著櫻桃攤唉聲嘆氣。
「你咋……你咋……」
這麼任性呢!
李大柱憋在心裡的話未等著嘀咕出來,一位中年女人就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