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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葉野聞》捲上
得人之盛
康熙庚戌會試,得人之盛,為本朝第一。理學則有陸公隴其、李公光地,名相則有王公脄,直臣則有郭公,廉吏則有邵公嗣堯,宿學則有許公自俊、周公陳?!、錢公世熹。是科典試,為柏鄉魏相國裔介、合肥龔尚書鼎孳。
《柳南隨筆》卷3
南書房供奉之始
康熙十二年癸丑春,天子御講筵,從容與學士言:&ldo;朕欲得文學之臣,朝夕置左右,惟經史講誦是職。給內戶以居之,不令與外事,其慎擇醇謹通達者以聞。&rdo;時舉丁未科進士編修桐城張英名入對,上心識之。自是再四諮詢,對者無異詞,迄十六年丁巳冬,有內廷供奉之命,賜邸舍於瀛臺之西。辰而入,終戊而退。乾清宮之西南隅曰南書房。上舊所御讀書處也。命處其中,飲膳給於大官。執書使中涓,筆墨側理器具之屬,皆取於御府。珍果膳饈之撤自御饌者,日數至焉。御乾清門聽政後,則召至懋勤殿,辰巳前講經書,午後讀史,官至大學士,卒諡文端,有《存誠堂集》。
《淡墨錄》卷3
典守者不得辭其責
康熙秋狩木蘭,方極風毛雨血之樂,有人奏吳三桂叛,帝聞之不懌。已而嘆曰:&ldo;此所謂虎兕出於柙,黽玉毀於櫝中。&rdo;左右皆不解所謂。竊私語,一侍衛曰:&ldo;佛爺說的是典守者不得辭其責也。&rdo;康熙大喜。乃謂曰:&ldo;汝能讀四書注甚佳。&rdo;遂厚賚之。
《南亭筆記》卷1
鑒魏敏果之無欺
康熙十七年,魏敏果公以左都御史遷長刑部,上言:&ldo;臣忝司風紀,觀多未盡,敢援漢汲黯請為郎故事,乞辭新命而領舊秩。&rdo;聖祖鑒其無欺,乃加刑部尚書銜,仍留原任。一時百僚震懾,綱紀肅然。人以公為不負所言,克舉其職。
《郎潛紀聞二筆》卷11
聖祖知應先生之名
仁和應謙,入國朝後,棄諸生服,外和內剛,抱道自樂,隘屋授徒,廑蔽風雨,家無僮,自職啟閉。太守淮陰嵇宗孟數式閶,欲有贈,囁嚅未出。處士示以所作《無悶先生傳》,乃不敢言。康熙戊午,詔徵天下博學鴻儒,內閱(應為閣字)學士項景襄、李天馥交章薦闢,處士辭篤癃不起。天子素聞其名,問閣臣曰:&ldo;是杭人所稱應先生邪?&rdo;僉曰:&ldo;是。&rdo;巡撫陳秉直為言,謙實老病,乃獲免徵。
《郎潛紀聞三筆》卷2
選任汪次舟為琉球使
康熙二十年琉球中山王請封,帝慎於擇使,下部議須通經術善詔命者,廷臣會推,翰林汪舟次,乃膺正使之選。汪才質端偉,專對具宜。入見,帝大悅賜一品服,璽書金冊臨軒遣之。汪自國門駕八騶,天仗前導,龍旆飛揚,都亭張設不絕於路。朝士賦詩送者數百人。
《新世說》卷6
第一冊(2)聖祖康熙玄燁(1654‐1722)(3)
康熙論治
康熙十九年四月壬戌,上御懋勤殿,講官庫勒納講《尚書》畢。上曰:&ldo;朕觀《尚書》內,古來君臣,交相戒勉,如此何憂天下不治。嗣後大小臣工,毋得貢諛詞,當永以為戒。&rdo;八月己卯,御史拉色奏禁火器。上曰:&ldo;治天下在政治之得失,火器何與?夫火器孰有多於吳三桂者,因其悖道,即致滅亡。則火器不足恃可知矣。&rdo;四十五年三月,上曰:&ldo;漢朝災異見,即誅一宰相,此舉甚繆。宰相佐君宣化之人,休慼共之。或有凡事,悉畀宰相,乃其君之過,不得獨咎宰相。康熙十八年地震,魏象樞言有密本,因獨留,向朕密言,此非常之變,重處索額圖、明珠,可以消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