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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真地解釋:&ldo;你們應該都知道,我是對什麼事情都很認真的人,我不會和一個不合適的人胡鬧三年。&rdo;
&ldo;和男的在一塊兒不是胡鬧是什麼?!&rdo;
&ldo;爸,你這就是偏見了。&rdo;我耐心地繼續解釋,&ldo;同性戀是正常的性取向,目前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允許同性結婚,他們和異性伴侶享受同樣的權利。&rdo;
我搶在我爸要說話之前繼續說,之前因為緊張而有些凝滯的言語也漸漸變得順暢起來:&ldo;我知道您要說什麼,是,大陸並不允許,而且很有可能在我有生之年都不允許。但我覺得和人在一起最重要的不是能不能被法律承認,被大眾承認‐‐即使是合法的異性伴侶也有可能不幸福。
&ldo;而我如今找到了合適的人。我們已經互相磨合了許久,找到了能讓兩個人都覺得舒服的相處方式。如果胡鬧就能鬧成這樣,那我覺得找物件可真是太簡單了。
&ldo;我還要表個態,我沒有辦法喜歡上女生,無論如何也無法過上大部分人眼中正常的生活‐‐雖然我並不覺得自己現在的生活有什麼不正常。
我爸的表情還是不好看,但我逼逼了這麼多,他可能也不知道該從哪句作為切入點來罵我了。他只是用恨鐵不成鋼的眼神重重地碾過我,憤然離席,進了臥室之後重重帶上了門。
第一階段目的達成,我肯定是不會被暴打了。
我的話其實說服力也沒有多強,挺空泛的。我就是知道我父母都重視我,而且也會尊重我的一些選擇(就是程度不同),所以我才敢打感情牌。
現在看來,效果還可以。
也有可能是我和柯夢言認識久了,近朱者赤變得更能言善辯了一點,要是早點認識柯夢言,說不定高考畢業報志願那事兒我也能和我爸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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