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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小詩:
她穿著露背低胸的晚禮服
可露在外面的肉卻是被豁開露著骨
她端著高腳杯優雅地消失在月色濛霧
所經之處都有蝙蝠帶路
【正文:27章】
簡訊:“殺了方友倫……
——發信人:趙菲雲
發信時間:2009年6月29日(今天)”
方友倫的手機掉在了地上,臉上的肉都被驚駭的情緒扭曲了起來。
何舍我湊到小ok的身前,看見了簡訊內容,“撲哧”一聲笑了出來,自哼著“嚕啦啦嚕啦啦嚕啦嚕啦嘞,嚕啦嚕拉嚕啦嚕啦嚕啦嘞……”然後對著小ok他們說:“這回已經有人替你們選好了,你們也不用為難了。”
方友倫頹然地坐在了地上,雙眼愣愣地望著那掉在地上的手機。
“師父。”蟲仔媽看了看方友倫的模樣,對著何舍我叫了一聲。
方友倫跪在何舍我的面前,說:“老師父,原諒我,這……這……”他看著手機,“怎麼會這樣呢?發簡訊的這個人在幾天前就已經死了。”
何舍我畢竟也是個人物,怎會如此小氣?聽得方友倫這樣問,他收起了剛才的玩鬧,正色道:“如果一個人生前的牽掛太深,放不下一些心事或是人的話,那在死後一定會形成怨念,終日徘徊在那兒。因為他們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死前什麼樣,死後還是什麼樣,無限期地迴圈著。他們只會讓他們想見到的人看見自己,旁人是看不見的。你們所請到的那個筆仙就是如此。我想你說的那個人也是如此吧。”說完,何舍我閉著眼睛,自搖著靠椅。“時刻留意著周圍,找到那怨靈的出處,重新談一下,沒準兒它會放過你們。”
他這樣的話像是在自言自語,但總是那麼蜻蜓點水,不向深裡說。
“那……那它就在我們的周圍嗎?”
“天機不可洩露。一切自有定數。”隨著搖椅的竹響,何舍我的這句話顯得很絕情。
6月29日,21:14。
方友倫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的家,自打從何舍我那兒離開就一直混混沌沌的,當他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站在自家的門口了。
回來的這一路上,他想了很多很多。有很多事他都想不明白是為什麼。
怎麼會要我死……菲雲怎麼會發簡訊給我們——而且是指名地要殺我……難道非要以這種方法來破除筆仙的詛咒不可嗎?
那在醫院裡,蟲仔要殺我也和這事有關嗎?如果說我們這幾個人中非要被同伴殺死才可以破除筆仙詛咒的話,那為什麼蟲仔不要賴仁航的命,而非要我的命呢?我又不是筆仙,我又沒有害大家,當初他們要玩筆仙的時候我是第一反對的,但為什麼到後來我卻是最倒黴的呢?就連都已經死去的菲雲都……唉,誰能告訴我這一切是怎麼回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雖然大家在我面前對那條莫名其妙的簡訊不屑一顧,但我還是隱隱地感覺到……大家變了。
如果小ok的惡作劇到現在還沒結束的話,那我真的要跟他翻臉了。方友倫硬生生地嘆了口氣,然後掏出鑰匙來開門。鑰匙還沒塞進鎖孔兒內,他就已經在門外聽見房內的吵聲了。
方友倫開啟了門,吵聲還在繼續,絲毫沒有停止的跡象。這回是方父在說著他的“單口相聲”,方母閉著嘴巴聽。看來這回是方父比較有理了,不然的話,他們就會像演二人轉一樣地吵起來,誰也不讓誰。
方友倫關上了門,咳嗽了一聲,“我回來了……”他這樣敷衍道。
“哦!友倫回來啦。”方母從裡屋趕忙走了出來。
方友倫抬眼看了一下方母,倒是覺得新鮮。因為通常在這個時候都是父母忙著吵,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