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頁(第2/2 頁)
第五十七章 來與你來
七天假期結束,遲嶼選擇在週日的下午返程, 陳伯又送了兩隻殺好的雞和一些龍蝦過來, 鑑於程櫻和程樂一致發表意見說他紅燒做的比他哥要好吃,這些遲嶼都讓程央帶回去了, 他不介意上門服務, 讓他們想吃了就給他打電話, 接下去一段時間他都賦閒在家, 保證隨叫隨到。
回去後歇了不到兩天,程央就在一家快餐店裡找了份小時工, 早上很早就出去了, 晚上回來吃個飯, 就要去教初中生功課, 連個週末都沒有,遲嶼能見他的,也就晚上回來那點時間。
有幾次看程央累的實在不想說話, 他就沒有再在那個時間去找過他, 偶爾給他發條訊息, 或者白天的時候,去他打工的店裡坐坐,給他買點吃的, 等結束了,騎車帶他一起回來。
遲嶼那天說能理解他, 但每次看到程央不肯接受他給的錢,而非要這麼折騰自己的時候, 他其實還是會有些不滿,儘管那天他說錢對他很重要的話他都聽懂了,也明白了他話裡的暗示。
按這裡面的邏輯應該是錢很重要,但尊嚴更重要?
重要到就算是他,在他這裡一樣不能有任何優待。
那天最後,程央說他不會依賴任何人,說的那麼絕對,是從以前的什麼事情上吸取了教訓,還是性格本身就這麼好強,不願意接受任何人的幫助,遲嶼沒問,但他直覺是後者,那意味著就算是和他有著特殊關係的他,在他眼裡可能與任何試圖想要靠近他的人都沒區別。
更直白一點,也許他們的特殊關係在他看來一點都不特殊。
遲嶼那天去他家裡,花一個小時做好了晚飯,和程櫻程樂一起等他回來,一直等到過了初中生上課的點,程央才打電話回來,說今天打工的店裡拖了點時間,趕不及了,讓他們先吃。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