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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即墨都摸過,他摸一下也沒什麼吧……
心裡還在猶豫,手上就先行動了,他抬手摸了一下應黎的頭,髮絲調皮地從他指縫裡溜出來,滑滑的軟軟的,手感比想像中好得多。
只一下,他就把手回來了,又解釋說:「你頭髮翹起來了。」
「睡得有點亂。」應黎抬手壓了一下,不僅沒壓下去,反而翹得更高了,怪可愛的。
沈堯收回目光,專注地幹著自己的事:「我還沒跟你講過我小時候的事吧?」
「我是農村娃,我爸死得早,我媽跟別人跑了,他們長什麼樣子我都沒印象了,是我爺爺把我拉扯大的,他年級大了身體也不好,去工地幹活人家都不要他,他就去撿廢品,一毛錢一毛錢的攢,供我讀到了大學,我還是我們村第一個大學生呢。」
應黎問他:「首都大學嗎?」
沈堯烏溜溜的眼睛睜大了:「你怎麼知道?」
應黎帶著倦意的眉梢抬了抬:「聽你的粉絲說的。」
這屆粉絲神通廣大,別說學歷了,只要他們想,連底褲顏色都能扒出來。
一個農村出身的孩子能考到首都去真的很不容易,應黎感同身受,他也是農村的,小學是在鄉裡上的,師資力量不好,費了很大勁才考進縣裡的初中,剛開始那會兒他還跟不上學習進度,就熬夜啃知識點,老師都說他學起來不要命,最後得償所願保送到市裡排名第一的高中。
應黎的高考文化成績很高,報首都大學也綽綽有餘,但他最後還是選擇了南大,離家近。
沈堯翹起嘴角,偷偷地想原來應黎關注過他啊,還知道他上的是首都大學,他原本空落落的心彷彿有什麼東西填了進去,那是被人在意的感覺。
「那他們有沒有說我壞話啊?」
應黎疑道:「什麼壞話?」
「就逃課啊,宿舍晚歸被通報啊之類的,我上學的時候是教務處常客。」沈堯舉了兩個例子,忽地問他,「你逃過課沒?」
應黎搖頭:「沒有。」
沈堯眼神雪亮:「看你這麼乖也不像會逃課的人。」
「我那時候經常逃課,什麼課都敢逃,但我逃課不是去玩,是去打工,在飯店端過盤子、還在網咖當過網管,什麼都幹過,後來又到酒吧當酒保,就是那種給人家推銷賣酒的,賣掉一瓶就能拿二百提成。」
他的酒量也是那個時候練出來的,那些大老闆喜歡能喝的,把他喝高興了,不僅單子成了,還能賺一筆小費。
一說起以前的事,沈堯就收不住了:「掙的第一筆錢我買了把二手吉他,後面又跟朋友組了一個樂隊,你都不知道當時我們有多天真,一把吉他,一個架子鼓,還是舊貨市場淘來的,連個鍵盤手都沒有,就我們倆,就組了一個樂隊。」
兩個人揣著稚嫩的夢想和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憑著一腔熱血,就出去闖了。
「就這麼潦草的組合,還真讓我們闖出了點名堂,上過新聞,被地方電視臺採訪過,還有經紀人來找我們簽約,要送我們出道。」
應黎追問:「後來呢?」
說到這兒,沈堯自嘲似的笑了笑:「後來當然是沒成啊,那個人就是個騙子,我們辛辛苦苦攢掙的幾萬塊錢全被騙了,我去找人要錢,但人家都吃到嘴裡了,哪還有吐出來的份兒啊,不僅錢沒要到,還被人拿鋼管揍了。」
沈堯撥開額前的頭髮,指著靠近眉骨的地方說:「就這兒,當時還留了一道疤呢,現在不太明顯了。」
應黎湊近看了一下,沈堯的眉骨高,眉毛濃,面板是健康的麥色,那條疤從眼角一直延伸到眉骨,有三公分長,比周圍的面板顏色淺一些,不仔細看確實看不出來。
應黎沒有戴眼鏡,為了看得更清楚,應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