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5 頁)
嗯……啊……”
……
烏鎮回來,宋澤城與孟藍的感情更為深厚了。兩人白天各忙各的,晚上一起吃飯逛街,工□□情兩不誤,工作效率甚至比以前還高。
一日晚上在外面吃完飯後逛街。兩人逛到榮勝廣場,孟藍想去買點護膚品。
途徑盛凱國際貿易集團分部大廈門口,看見一群人靜坐在大門口,其中一人頭纏白紗布,胳膊打石膏,像受了重傷。走近一看,驚奇地發現此人正是琳琳開學第一天遇見柳惠心的那家飯店的老闆。他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哭訴著:“真是太欺負人了啊!把我當成重傷不說還霸佔了我的小飯店!那……那可是我們一家的心血啊!無良的老闆!無良的企業!賠我醫藥費!還我飯店!”
周圍的人越聚越多。盛凱派出了保安維持秩序。
“叫柳惠心出來!”人群中有人高聲喊道,“不然我們報警!”
“對!對!”許多人應和道。
“柳總已經報了警,有什麼事咱公安局見吧!”柳惠心身邊的助手小藝對鬧事者說。
“去你媽的!”小藝剛說完,人群中突然飛出一個空純淨水瓶,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後直擊小藝。小藝“啊”了一聲,連忙躲開,轉身躲到大廈裡面。
一會,警車開來了,警察帶走了相關當事人,聚集的人群也隨之散了。
“走!”宋澤城拉著孟藍的手。
“幹什麼?”孟藍問。
“跟去公安局看看。”
“看什麼?”
“那天你媽媽根本沒有打過那個老闆,很明顯他想訛詐。”
“那關我什麼事?”孟藍冷冷地反問。
“她畢竟是你媽媽。”
“她不是!”孟藍激動地叫喊道,“我要回家!我們回家吧!”
嘴上說不理柳惠心的事,心裡卻時時記掛,或許這就是女兒和母親那無法隔斷的血緣之情。她找了一天親自去了趟公安局瞭解情況。負責這個案子的是一個叫應駿的警官,三十上下,人高馬大,濃眉大眼,面板黝黑。孟藍表明了來意。應駿驚訝道:“你……你就是孟藍?”
孟藍一愣:“是啊!你怎麼認識我?”
應駿說:“我姨奶奶是法官,姓陳。”
孟藍恍然大悟:“哦,你就是陳庭的遠房親戚!”
應駿看著孟藍,真人比照片美麗,光看照片已讓他動心不已,何況是真人?他笑著:“聽姨奶奶提起過你,說你是個好女孩!”
孟藍不好意思道:“過獎了。”
應駿說:“你今天來是為了柳惠心那個案子?”
“是。”
“你是柳惠心什麼人?”
“她……她是我……我媽媽。”
“原來如此。”應駿說,“那個老闆身上卻有很多傷口,胳膊也斷了,而且還有幾個目擊者證明是你媽媽叫人打的他。你媽媽想給錢私了,對方死活不同意。所以這個案子還挺棘手。”
“那天我們也在場,她根本沒有讓人打他!”孟藍說。
”不排除那個老闆訛詐的可能性。”應駿說。
“我男朋友、我妹妹和我都可以證明她沒有讓人打那老闆。不如我明天把他們帶來?”孟藍說。
男朋友?應駿說:“可以。”
“謝謝。”
孟藍回去後聯絡了宋澤城和妹妹孟琳,宋澤城一口答應,孟琳先是很堅決地不來作證,在孟藍的勸導開解下勉強同意了。
第二天三人來到公安局,與飯店老闆一夥人面對面。
警官應駿總算見到了女孩的男朋友,驚到了,竟然是金州第一富豪宋澤城!宋澤城風度翩翩,玉樹臨風,真是人中之龍。
應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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