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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我終於當上了老闆(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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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聲聲辭舊歲,煙花陣陣迎新年。

那個年我們家過得特別熱鬧。但我爸鬧了那一出,我媽心裡不舒服,嫂子心裡也不舒服,雖然不舒服的點不一樣。

嫂子讓我哥買了好多鞭炮驅逐黴氣。鞭炮驅逐完黴氣之後過後,再放煙花迎接新年。

煙花呼嘯著劃破了寂靜山村的夜空,如同一把無形的畫筆,繪製出一幅幅令人陶醉的畫卷。每一道光影都如同精靈般舞動,給黑暗的世界帶來了一抹亮色。

本來,我打算過了年再繼續出去打工,孃家實在也是不宜久留了。沒想到出現了一個新的轉折,堂弟約我去縣城擺夜宵攤。

這個堂弟是二叔家的兒子。二叔是入贅出去的。當年我們家人口多又窮,二叔便入贅去了二嬸家,也就是他家後來領養了小叔的大女兒。

不過,入贅出去的二叔,家裡也窮。

堂弟是學廚師的,他一直想自己當老闆,可他又沒有本錢。其實他上班工資也不低,主要是年輕人嘛喜歡亂花錢,他存不住錢。

“三姐,我們一起擺夜宵攤吧,保管比你去外頭打工強。”過年來我家的串門的時候,堂弟說,“正好我知道有一個夜宵攤要轉讓,地段啥的都挺好的。你先去看看嘛。”

我一聽,這是一個不錯的出路。出去打工的話,歡歡還得當留守兒童。可我創業就不一樣了,只要生意做起來了,我就可以把歡歡帶在身邊讀書了。

跟著堂弟去看了那個夜宵攤,老闆正在營業,生意紅紅火火的,堂弟說他觀察好多個晚上了,人家生意一直都是那麼紅火的。

我開始心動了。

夜宵的轉讓費是5000塊錢,可堂弟一分錢的本錢都沒有。這倒讓我有些犯難了,既然是合夥做生意,成本不就得一人一半嘛。

“三姐,我雖沒有本錢,你看這樣好嗎?你出本錢,我出技術。賺出來的利潤呢,先把你的本給還上,然後我們再分錢,可好?”堂弟言辭懇切。

“行。”我想了想還是答應了。

我媽激烈反對,說:“做生意就得講究做生意的規矩,既然是合夥,成本就得一一人出一半。親兄弟,明算賬。堂弟不出本錢,他哪來的責任感呢?”

“堂弟不是沒本錢嘛。再說他出技術了呢,我又不會幹廚師。”

“他出技術,可以多拿一點分紅啊,比如你四他六,這樣子能調動他的積極性。”

我算了算,我手上差不多有兩萬塊錢。拿五千塊錢出來做個投資,也算是給自己一個機會吧,我堅決沒聽我媽的。主要是我也不想想一直呆在孃家了,不做生意的話,就得出去打工。出去打工我心裡也沒譜。

攤子就那麼盤了下來。

攤位費一個月200塊錢,稅費一個月45塊錢,電費一個月40塊錢,租了個放東西的屋子一個月50塊錢,還租了套住房一個月100塊錢,七七八八一個月的固定開銷差不多得500塊錢吧。

這些錢可不包括在5000塊錢的轉讓費之內,租房子這些的我先預付了半年,又花了一千。

掏了6000塊錢成本,我們的夜宵攤才得以正式營業。

我們的夜宵攤主打賣的是麻辣燙,堂弟負責調料,我負責打雜。好在生意真的還挺好的,一開始擺攤的那幾天,每天的營業額差不多都有300塊錢。算下來毛利能有150塊錢,這個利潤真的是相當可觀了。

不過擺攤這個事真的很辛苦的。因為不是門店,擺攤的棚子是臨時搭建的,等白天擺水果攤的人傍晚時收了攤,我們晚上就擺上夜宵攤,收攤一般凌晨一點。但有時遇上顧客喝酒,收攤可能就到天亮了。

我自知堂弟乾的是技術活,出攤收攤搭棚子啥的他出力也比我多,所以打雜的事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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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魂迴歸!痴傻小姐震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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