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我在孃家爭土地(第1/2 頁)
那個新年,熱鬧又傷悲。
過完年後,給奶奶的祭奠也完成了。大家各回各家,開始忙各自的事情。我和小四川也回了我們的出租屋。
本來,過年的時候,無論年前還是年後,小四川在火車站是比較好搞錢的,但他捨不得女兒,當然也捨不得我,就多賴了幾天。
“要不你乾脆別出了?咱尋思著做點別的門路吧。”我提議。自打有了孩子,兩地分居真的是極不方便。
“可是,我們手上也沒多的錢啊。”小四川其實也厭倦了漂泊。
“這樣吧,我們先買房子,買了房子再做打算。”
此前,我並沒有明確的目標要在哪定居。但在縣城生活過一段時間之後,決定就在縣城了。一是自己熟悉,再就是離孃家也近。反正,對於小四川來說,在哪定居他都無所謂。
小四川覺得我的建議可行,然後我們開始看房子。
那時候我們縣城還沒有商品房,可能是商品房也還沒有市場吧。那個時候人家城裡人還有福利分房呢。
所以,我們只能買那種老式民房。
可人家的民房多貴啊,動不動就得好幾萬!我們傾其所能也拿不出來三萬塊錢。而且買民房的個稅特別高,還有高昂的過戶費,根本不是我們的所能承受的。
“算了,再等等吧,商品房是一種趨勢,要不了多久就會有商品房賣了,到時我們再買商品房,比這個民房便宜得多。”小四川說。
想想也只能如此了,反正孩子還小,我們再等等就是了。
轉眼快到正月十五了,小四川決定再去火車站混著,這樣在家乾等肯定不行,一家子也要生活呢。
小四川去廣州之前,還是要把我送回孃家,有自己的媽媽幫忙打打招呼,他也覺得放心些。
回到孃家的時候,正好趕上生產隊裡開會。
這次開會的主題是調整土地。
分田到戶後的第三次土地調整。對於農民來說,土地無異於命根子。人有生老病死,婚喪嫁娶。減少人口的人家不想出土地,但增加人口的人家,自然想要增分土地。
吵吵嚷嚷的最後結果是動田,山不動。
在我們大農村,過完舊曆的新年,很快就要投入新一輪的農事了,所以在十五之前,就得把田土調整好。不然,等農忙時人家種上莊稼,更難扯皮。
我的戶口一直沒有遷移,娃也是在孃家這邊生的,順便把戶口也就上在了孃家這邊。按政(策),戶口在哪,田土就在哪,女兒是新增人口,我應該可以分到一份田。
可我這種情況是個特例,生產隊裡之前從來沒出現過我這種情況。人家嫁出去的女兒戶口都遷走了,自然田也得分出去。
我這個不但不分田出去,還得進一個人的田,享受的是等同於兒子的待遇。隊上多數人不同意,必須把我的田給抽出來;也有個別明事理的人說我戶口都沒動,抽出去不符合政(策)。重男輕女是農村規則,並不是政(策)提倡的。
對於我自己來說,我並不想長期在農村生活,有沒有田土無所謂,但我媽說誰也不知道未來如何變化,土能生萬物,地能發千祥,有田土總是好的。就算不種,放那又不會管我要飯吃。
小四川也挺想我能保住田土的,哪怕女兒分不到,保住我自己的也好。萬一哪天他在火車站混不下去,回來種種桃樹混口飯吃,也不是不可以。既然小四川都有了想要地的意向,那我就還是爭取下吧。萬一哪天真的有用呢?
當時,小四川也認為我們家的月半桃比較有發展前景。他甚至想讓我也投資搞一點。反正農村的工價也不高,請人幹活就是了。至於銷量,別人的能賣,我種的肯定也能賣,畢竟有小叔在頂著呢。
小四川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