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搞到山羊(第1/2 頁)
蒙善隨手拿著一根大木棍,“你往它腦殼砸,我往它腹部攻擊,想吃肉就鼓起恿氣,撂翻它就能賺錢,不用走兩小時去趕海了。”
兩人合計著攻擊方式,一旁的土狗卻猛的竄了出去,兩條精瘦的腿蓄滿力量,三蹦兩跳的就朝著獵物撕咬過去。
蒙善驚道,“狗子,別衝動啊。”但凡是個野豬,就它這體魄,一口咬上去,不得被甩飛了。
在這千鈞一髮之際,蒙善急忙往上衝,這土狗陪伴他兩年,衝勁足著呢,可不能讓它崩了。
急切的衝進戰場,靠近一看,頓時哭笑不得了,赫然發現對他們有攻擊力度的獵物,居然是個山羊。
只怪大樹遮擋光線,只看到亮晶晶的眼睛,潛意識就以為是野豬,誰能想到是頭山羊呢?
山羊被土狗咬了一口,疼痛的掙扎著,更是發出了咩咩的慘叫聲。
威脅到安全,潛意識就發出反抗,山羊藉助鋒利的角想把土狗撞走,奈何土狗緊緊嘶咬著,想在主人面前表現。
血腥味擴散在空氣中,一場土狗和山羊的戰爭展開了博弈。
土豆急忙加入戰局,與土狗配合著,鉗制住山羊,“我靠!狗子今天爆發了,能耐大發呀!”
“這羊有點瘦啊,都是一頭老羊了,咱們搞吃了還是還錢啊?”緊緊的把山羊制服在地上,讓它完全動彈不到。
蒙善看著估摸100斤的山羊道,“你想吃,咱就搞吃了。”兄弟對他掏心掏肺的,一口吃沒啥可吝嗇的。
土豆滿臉糾結,抬手摸摸唇角,拼命吞嚥兩下,明明饞的不行,卻捨不得把這傢伙搞吃了。
“還是換錢吧!總歸還有老鼠肉呢。”手頭有錢,才能搞肉吃。
蒙善點點頭,這頭山羊估摸還是早前大隊養的,遺失後找不著蹤影報了死亡,不露痕跡的宰殺賣掉肯定更好。
豬肉價1.1的價,山羊雖然帶著點羶味,但不論是燉湯還是煸炒,都有它與眾不同的滋味,一塊總能賣上。
“先回去,血腥味濃,省得把獵物招惹過來了。”
腿一綁,抬著就走。
這個點基本都在夢鄉當中,也不怕被人瞅見眼饞,畢竟貧困年間,能添點油水,吃頓肉都是求之不得的。
土豆邊走邊說道,“善哥,你能不能幫我拿錢啊?家裡亂七八糟的,一帶回去肯定就被收攪了。”
蒙善“嗯”了聲,回到家把羊放大廳裡,蒙雨聽到聲響爬出來瞅著,看到山羊時眼睛都瞪直了。
“哥,你又搞到獵物了?”
蒙善朝她揮揮手,“睡覺去,小孩子多睡覺才能長高,明晚給你燉湯喝。”
蒙雨聽到吃肉眼睛亮晶晶的,還舔了舔嘴巴,那小饞模樣,讓蒙善勾唇笑了。
土豆也不走了,湊合的睡了一夜。
4點,雞鳴聲響起。
土豆把山羊嘴巴捂的嚴嚴實實的,緊緊的禁錮住,蒙善掏出鋒利的刀開始宰割。
盆裡放水和鹽,確保滴落的羊血全部滴入盆中。
土豆看著他利落的刀法和手勢,驚呆了。
“善哥,你這宰殺的手法一流啊,怎麼感覺手法比殺豬佬更流利呢?”
村裡就有一個殺豬佬,可他吃的胖胖墩墩的,身體笨重,完全比不上善哥眼明手快的刀法。
蒙善陷入沉思當中,蹲籬笆的那些年,啥髒活累活都得幹,打掃豬圈,雖然不允許拿著刀具,但耳濡目染的,一整套工序瞅的明明白白的。
他也沒想過動作會如此迅速,彷彿熟練於心,已經刻印在骨子當中。
“湊巧,萬一山羊叫的太慘烈,不是被人發覺了,趕緊拿燙水刮毛,沒時間嘮嗑。”
土豆不疑有他,“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