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奶油(第1/2 頁)
隔天清晨阿魚便帶上行李走了,還順便帶走了我給她的手鐲。
我送阿魚離開後,看著她那空蕩蕩的床位免不得嘆了口氣。
我現在所能做的就是祈禱阿魚平安還有快一些發現墨斐的身份。
因為要開店和去跟蹤墨斐的原因,我早上就不用去晨跑了,我翻著程予懷送我的那箱衣服,找到了一件青綠色的立領對襟裙穿上了,披上程予懷一個月之前給我的白色狐皮斗篷,帶上手機,便出發去店裡了。
剛到店就看見程予金抱著個奶糰子在門口張望,看見我來後十分興奮的跑了過來:“姐姐!我把從母后那要來的小貓給你帶來了!”
說罷,他將白乎乎的奶糰子舉到了我的面前,這小貓看樣子像是剛滿月的波斯貓,看向我的那雙如藍寶石般的晶瑩剔透的眼睛充滿了好奇,粉嫩嫩的小舌頭吐出來一點點,連伸開的肉墊都是粉嫩嫩的,非常可愛。
我只看了一眼就喜歡得不得了,,忙從程予金的手裡接了過來抱在了懷裡,這小貓許是有些冷了,身子有些微微發抖,我連忙開了門進了屋。
“謝謝予金,這貓是什麼品種啊?”屋子裡溫暖的空氣讓小貓不再發抖,那雙漂亮的眼睛再一次滴溜溜的轉了起來,好奇的觀察著四周。
我因不太確定蒙月貓的品種是否和現代一樣的叫法就只能問問程予金了。
“這個啊,我母后素愛養貓貓,這是她自己養的貓配出來的品種,具體我也不太清楚,只瞧著它生的可愛就將它帶來了。”程予金說道:“還有別看它生得如此漂亮,其實它是一隻小公貓。”
“這樣啊,看他生得如此雪白,不如就叫他奶油吧。”我滿是喜歡的看著小貓。
“奶油?”
“你昨天吃的蛋糕裡面白色的就是奶油。”
“昂昂,好名字好名字。”程予金拍了拍手說道,隨後像是想起了什麼一般從懷裡掏出了一支極為漂亮的薔薇簪子,簪子上的熠熠發光的不像寶石更像是鑽石。
“今日上完早朝後三哥被父皇留了去就只能拜託我將這紅鑽簪子帶給姐姐了。”程予金介紹到:“這簪子上的鑽是季向海從西斯帶來給宮裡的紅鑽,紅鑽極為稀有一顆便價值連城,他只帶了兩顆回來,父皇因喜歡三哥將其中的一顆賞給了他。”
“三哥瞧著漂亮就命人連夜做了這紅鑽薔薇簪子送予姐姐。”
程予金說完又看了眼我頭上程予懷第一次送我的紅寶石簪子:“紅寶石雖也名貴但實在比不上這紅鑽,姐姐還是快換上這紅鑽吧。”
我瞧著那熠熠發光的紅鑽心裡很是喜歡,但帶上的話實在過於張揚,而且若是哪天不小心丟了我得心疼死。
“這簪子我很喜歡,就先收下了,改日等予懷來我再好好謝謝他。”我接過了紅鑽簪子,這簪子上的紋路要比我頭上的紅寶石紋路更加清晰精緻,不愧是程予懷那邊的手藝。
我懷中的奶油也伸出小小的爪子試圖扒拉簪子,看得出它很喜歡亮亮的東西。
“予金你還沒吃飯吧,在這裡吃些吧。”
“不了,姐姐,我還要回府中習武呢。”程予金十分驕傲的說道:“姐姐,你別看我天天就是吃,我可是從小習武的,雖然比三哥差一點就是了,但我力氣大。”
我知道這小夥力氣大,那次把十分高大的花鏡摁在桌子上掙扎不出來,這程咬金可不是白叫的。
“去吧去吧,好好練習,練好了來吃甜點啊。”我笑著衝他揮了揮手。
程予金也跟我道了別回了府。
恰好,後廚的和當差的人也都來了,只不過這回在廳堂招呼的人換了一批五個人,程予懷辦事的效率還真是快啊。
他們分別叫韓豎,魏積奮,丁集份,蓋呂論,戴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