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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裝甲兵
裝甲兵是以坦克和其它裝甲戰鬥車輛為主要裝備的陸軍兵種。它具有火力強、突擊力強、機動力強和防護力強的特點,是城防戰役軍團的主要突擊力量。
城防戰役軍團建制和配屬的裝甲兵,通常編入機動集團,擔任戰役預備隊,主要用於城市外圍,實施攻勢作戰。但必要時,也可在外圍和市區實施防禦作戰。它可以在其它軍兵種協同下獨立地遂行反突擊、反空降任務,或佔領臨時陣地,制止敵人向縱深和翼側擴張,也可以配屬陸軍其它兵團完成上述任務,或配合防禦部隊堅守市區作戰。
擔任預備隊的裝甲兵,應配置在便於遂行作戰任務、便於疏散隱蔽,並有良好機動道路和水源的戰役縱深內。沿海城防作戰,應靠前配置在一線師之後、敵主要進攻方向翼側。以便提前實施反突擊,將剛上陸之敵消滅在水際灘頭或趕下海去。
實施反突擊時,通常編入第一梯隊,擔任主要攻擊任務。在友鄰或堅守部隊的配合下,力求將主要攻擊方向指向預殲目標側後。參加反空降時,應乘敵空降剛著陸之際,成一個梯隊,對敵實施強有力的首次突擊,協同其它軍(兵)種部隊迅速消滅空降之敵。當不宜實施反突擊或情況緊急時,則應迅速搶佔有利地形,轉入臨時防禦,制止敵之突入、擴張。當配屬給擔任城區防禦的陸軍兵團行動時,應分散編入堅守支撐點的分隊,作為坦克發射點,並指派其中的少數兵力進行設伏;同時,另以一部兵力作為師、團預備隊,配置在街心公園、廣場或道路交叉口附近,協同步兵分隊實施反衝擊,消滅突入之敵或空(機)降之敵。城防戰役指揮員在運用裝甲兵時,應熟悉其使用原則,發揮其特長,並重點掌握以下幾個問題:
一、突出重點,靈活使用
根據裝甲兵作戰特點,應將其集中使用於城市外圍主要防區、主要防禦方向、重要作戰階段和關鍵時刻,重點實施反突擊、反空降等攻勢作戰,集中突擊對我城防危害最大的目標,解除主要威脅。使用前應及時察明敵人之企圖、兵力和態勢,靈活地確定攻擊兵力、部署、方向和戰法。攻擊發起後,應根據敵情變化,靈活採取措施,做出處置。根據戰役(戰鬥)進展情況,適時組織部隊圍殲殘敵,或撤出戰鬥,隱蔽待機,或轉用兵力,殲滅他部敵人。
二、嚴密組織戰場機動
現代戰爭中,城防戰役指揮員和司令部必須周密計劃和嚴密組織裝甲兵的戰場機動,以確保其適時投入交戰。戰場機動,應明確機動時機、方向、地區和注意事項。由配置地域向預定作戰地區開進時,應廣泛實施佯動和電子幹擾欺騙,成多路、多梯隊、同時或先後開進。坦克團開進道路應有1‐‐2條,坦克師應有2‐‐4條。對可能遭敵破壞的路段、橋樑、渡口、隘路等,應預先採取必要措施。並儘量利用夜暗和不良天候,實施快速、隱蔽地機動。
三、加強保障措施,提高生存能力
裝甲兵的生存能力,是其機動、突擊和持續作戰能力的前提。生存無保障,其它各種能力將無從談起。為了提高裝甲兵的生存能力,城防指揮員和司令機關,應充分利用城防預設戰場的有利條件,將坦克部隊隱蔽疏散地配置在外圍坦克永備工事內,當這些工事不能滿足需要時,應充分利用和改造地形,臨時構築坦克掩蔽部。各種工事要嚴密偽裝,採取防火、防山洪、防核化襲擊等措施,並設定假陣地、假目標,吸引和迷惑敵人。坦克技術保障機構應適當靠前配置,儲備一定數量的維修器材,搞好戰場搶修,使戰傷、損壞的裝甲車輛能迅速修復,投入作戰。戰場機動中應嚴密組織工程、技術保障和調整勤務,避免道路阻塞了隊形密集、擁擠。同時,應加強空情偵察和對空防禦,對敵武裝直升機的防護尤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