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身份(第1/2 頁)
因為大哥戰死,根據他的遺囑,11歲的韋西風成了大哥那個小家的家主。這完全出乎韋西風意料之外。
好在大嫂把家事打理得井井有條,沒給他增添糟心事。
輔家經過志願軍東戰洗禮,變化巨大。
雖然損失了200多精英,但回來的90多人,儘管有小部分受過傷,有幾人還身帶殘疾,可他們給輔家帶來的影響,是深刻且長遠的。
輔衣岫是唯一回來的高階軍官。
輔家志願軍編入秦國軍隊後,所有人也按秦國軍規從頭開始積累軍功。
說到在秦軍中積累軍功,就不得不介紹秦國的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是秦國做大做強的關鍵,也是中原歷史裡唯一一次“人死法還在”的變法。
商鞅變法給他個人帶來的結局搞笑又悽慘:依照他自己立的法,他被判處了“車裂”刑。
所謂“車裂”就是:用繩子綁住犯人四肢和脖子,用五匹馬朝五個方向同時拉繩,身體變成六塊。
這個操作也稱“五馬分六屍”。
商君最後成了“六屍君”。
他的這個辦法搞死了許多人,最後自己也死在這個法子上。
但是,商鞅雖然死了,可他制定的法律制度卻沒有取消。
相反,秦國不但堅決執行他的法制,還加以發揚光大。
秦國正是因為執行他的法制,才一步步躋身戰國七雄,成為最靚的仔,最後成長為六雄收割機、統一中原建立帝國。
中原王朝後來變法者,唯王安石和張居正二位與商鞅可堪比擬。
而他們與商鞅的最大不同之處在於:他們在位掌權時,其變法制度如日中天、奉為圭臬;但他們一下臺,其搞法立即被徹底推翻、棄如敝屣。
古希臘那位啟蒙哲學家蘇格拉底,他的變法和結局與商鞅相似:也是依據自己倡導的法律被判處了死刑;其制定的法律規則,與商鞅的規則一樣,也是綿延百代、澤被後世。
有趣的是,蘇格拉底與商鞅,二人的理念就像硬幣的兩面,正好相反。
蘇格拉底的搞法極度開放民主,他影響西方直到今天;商鞅的搞法極度專制集權,他影響東方後世很久很久。
他們是同時代的思想家、政治家:蘇格拉底死後過了9年,商鞅出生(公元前390年)。
言歸正傳,商鞅變法使秦國由弱變強的最核心制度是“二十級軍功爵制”。
這個制度分兩面:獎和罰。
大致是:軍中人人有機會立軍功,並獲得相應獎勵。包括奴隸。
立大功者,可按軍功高低授予對應爵位。
爵位由低到高20級:士4級、大夫5級、卿9級、公侯2級。
比如獲得軍爵第一級爵位“公士”的規定是:普通士兵斬獲敵方“甲士”首級一顆,授公士爵,得田一頃、宅一處、僕人一個。
敵方甲士的概念,相當於軍中奴隸主或什長。要得到他的首級,起碼要先幹翻他的護衛或小弟。難度係數3.8(極高)。
但財帛動人心、爵祿勾鬼魂。有了這個規定,蛻繭成蝶的通道就開啟了,普通士兵有了“翻身農奴把歌唱”的機會。
於是,秦國軍士,拉壯丁來的也好、報考軍校的也好,為了前途,也為了保命,無不雞血澎湃,拼死搏殺。
“公士”往上每一級爵位,都有更高的回報。相應地,難度也更大。
有獎就有罰。軍爵制度可以授予你爵位、田財,也規定了什麼情況下剝奪爵位和田財,甚至剝奪生命。
前面提到的副將王齕就是第10級的“左庶長”,主將白起是第16級“大良造”。他們二人都屬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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