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梁璐:祁同偉你到底想幹什麼?(第2/3 頁)
上一世的祁同偉。
現在重活一世,絕不能讓這件事再發生。
大風廠的改制並沒有太大問題。
有問題的是,將來其他產業的衝擊,相中了大風廠的地皮。
這都與大風廠的後期的經營不善有著直接關係。
祁同偉憑藉上一世的記憶,按照後來的《公司法》,撰寫了一整套改制方案。
同時,還寫了一份詳細的公司章程。
把公司經營理念,利潤來源,利潤分配等等列為重要條款。
從源頭杜絕了以後“賣地求生”的悲劇。
《公司法》是1993年年底才出臺的。
在《公司法》出臺前,這一切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所以大風廠改制,成為省市兩級非常頭疼的事。
但是對於祁同偉來說,這一切再簡單不過了。
作為漢大法律系的高材生,這些東西看一遍就能記住的差不多。
何況自己在上一世分得山水集團的乾股前,也研究了好幾遍呢。
省委會議室。
此刻的陳岩石,如坐針氈。
正在接受一數省裡的領導的盤問。
“陳市長,大風廠改制是你牽頭的,你這個改革方案有點問題啊!”
“讓職工佔股?這個股是什麼?股票嗎?”
“這個蔡成功,他憑什麼佔這麼多股份?”
梁群峰作為省政法委書記,對於經濟建設方面不是專家。
但是人家就是敢問,把這些他不懂的問題丟擲來,就是為了想方設法的壓制陳岩石。
這種根本就不是問題的問題,讓陳岩石也有些無語。
但是礙於領導的面子,還是一五一十的回答。
“梁書記,這個股,指的的決策權和收益權,有百分之的股份就是有百分之一的決策權,投票決定長裡的事,就佔百分之一的權重”。
“至於這個蔡成功,他是廠長,再加上人家出資多,所以佔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
“那這個收益問題呢?”梁群峰接著問道。
“收益就是企業盈利後的分紅,當然,也可以選擇不分紅,把盈利作為擴大投資的一方面”。
“那什麼時候分紅,什麼時候不分紅呢?”
“這個要看公司章程,章程裡說什麼時機分紅,就分紅”。
“公司章程在哪裡?”
“梁書記,現在咱們研究的改制方案,這個方案如果定了,我們再研究公司章程的問題”。
“那你改完了後,公司章程沒出來怎麼辦?分紅不均怎麼辦?引起社會不穩定了怎麼辦?這才是我政法委書記要關注的事”。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
劍拔弩張,互不相讓。
一個是嫌棄對方不同,一個就是故意找茬。
一時間,會議陷入僵局。
要是以前,這次會議到這就結束了,會後再好好醞釀。
但是,這已經是第九次會議了。
已經把所有人折騰的夠嗆。
今天就是奔著形成決議來的。
但是梁群峰的故意找茬,讓所有人都很尷尬。
無奈,只能宣佈休會一小時。
這時,身為政法委辦公廳主任的高育良帶過來一個人。
手裡捧著一堆厚厚的資料。
來到陳岩石身邊。
陳岩石抬頭一看。
“祁同偉?你怎麼來了?”
“陳市長,您不是跟我交代了嗎?讓我好好研究一下大風廠改制的事”。
不說的話,陳岩石差點就忘了,當時只是隨口一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