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把被告律師一起送進去(第1/2 頁)
朱滔和張律師原本看著控方已經無計可施,馬上就要被無罪釋放了。
可是卻沒有想到居然在法官落錘的前一刻,殺出來個程咬金。
朱滔氣的不停拍打被告席上欄杆。
張律師則是示意朱滔稍安勿躁,無論發生什麼事情,他都能解決。
法官看著芽子手中的軟盤:“這是什麼證據?”
芽子回答:“這是朱滔的賬目明細,裡面記錄了他每一筆收入支出。”
聽到芽子的話,朱滔和張律師兩人扭頭看向芽子,眼神當中流露出驚恐之色。
朱滔當然知道自己有一個賬本在自己電腦裡面,可是昨天朱滔被抓了,今天就被送上了法庭,朱滔的家裡並沒有被搜查,這個賬本按理來說不應該落警方的手裡才對。
雷蒙和驃叔聽到芽子的話則是倍感興奮。
雷蒙一拍桌子:“撲街!我怎麼沒有想到去搜查朱滔的家啊,該死!”
“有了這份賬目明細,朱滔這次死定了!”
驃叔則是有些擔心:“署長,別高興的太早,陸銘和芽子兩人獲取證據的方式不合法,是沒有辦法在法庭上成為呈堂證供的。”
驃叔能夠想到的事情,張律師當然也能夠想到:“大人,他們沒有搜查令擅自進入我委託人的家裡,獲取證據是違法行為,他們提供的證據無效。”
“應該立刻宣佈我的委託人無罪釋放。”
芽子向前一步,一仰頭:“誰說我是沒有搜查令擅自進入委託人家裡獲得的證據!”
張律師反問道:“那你們有搜查令嗎?”
“我……。”芽子一時之間不知道應該如何回答,向後退了一步:“阿銘,你說!”
陸銘接過芽子手中的軟盤:“這張軟盤是我從一位小偷手裡奪回來的。”
法官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理由:“從小偷手裡奪回來的?你仔細說說。”
陸銘一邊向前走一邊說:“今天早上,我在上班的路上,看見一人鬼鬼祟祟的,還專門避開巡邏的軍裝警行走,我有些懷疑他的身份。”
“我便擺明身份上去對他詢問,讓他拿出身份證,並且開包檢查。”
“哪曾想,我的話還沒有說完,那個人拔腿就跑,我便去追。”
“眼看我就要追上了,他用包砸向我,我被突如其來的揹包砸倒,再站起來的時候,小偷已經沒影了。”
“我將揹包帶回警署準備檢視一下揹包當中物品,便於送還給失主。”
“就發現了這張軟盤,檢視之後,發現是有關朱滔先生的。”
“我覺得這東西應該對這場審判有用,就拿過來了。”
驃叔對著陸銘豎了一個大拇指:“阿銘!幹得漂亮!”
張律師聽完之後則快是瘋了,他不相信居然有這麼巧合的事情,早上抓一個賊,這個賊偷得正好是朱滔的公司,而且還有朱滔的賬本。
張律師起身反駁:“大人,我質疑控方的這段經歷是胡編的,因為一切太巧合了。”
陸銘反唇相譏:“反駁,質疑是不能當證據的!”
法官一敲錘:“反駁有效,請辯方拿出實際證據。”
張律師整個人都麻了,現在他去哪找證據去。
張律師知道陸銘這是在耍賴,這是在鑽法律的空子,但是張律師還毫無辦法。
法官看了一眼被告席的上的張律師問道:“被告還有什麼話要說麼。”
張律師深吸一口氣:“沒有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陳家駒已經偷偷摸摸的離開了證人席坐到了驃叔的身後。
陳家駒看著陸銘疑惑的問道:“驃叔這個人是誰啊。”
驃叔回答道:“陸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