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被偷走的時間(第1/3 頁)
陸銘示意madam胡稍安勿躁,聽他慢慢說
陸銘看向程樂賢:“你使用的這個詭計,叫做時間位移!”
“是一種經常出現在推理小說裡面使用的詭計。”
“我們做一個簡單的說明。”
“兇手第一天請朋友在家吃飯,在晚飯當中,給朋友下了安眠藥。”
“導致朋友,從第一天,直接睡到了第三天,中間就出現了第二天的空白。”
“兇手便趁著這第二天的空白,行兇殺人。”
“朋友在第三天醒來之後,在他的時間線裡面,這卻是第二天。”
“這樣就導致了,朋友的時間,和真實的時間差了一天!”
“那麼該怎麼辦呢?”
“那就強行帶著朋友一起通宵的第四天下午再睡覺。”
“只不過這一次只睡幾個小時就醒過來,卻告訴朋友他們已經睡了一天一夜。”
“這樣,就把行兇的那一天時間追了回來。”
“真實的時間裡,朋友第一天喝酒,第二天睡覺,第三天喝酒到第四天下午,第四天下午睡了幾個小時被叫醒,離開兇手身邊。”
“在朋友的眼裡,第一天喝酒,第二天喝酒到第三天下午,第三天下午睡覺到第四天下午,第四天下午被叫醒,離開兇手身邊。”
“這樣,朋友就可以證明,兇手第二天在自己身邊,這樣兇手就有了不在場證明。”
陸銘的話音落下,程樂賢頓時面色發白,他沒有想到陸銘居然可以如此輕易的看穿他的計劃。
陸銘繼續說道:“你為了畫畫包下的那個旅店我也去過。”
“整個旅店內部黝黑無比,幾乎沒有窗戶,燈光昏暗,就算是來到走廊上也分不清白天黑夜,除非親自走出旅店出去看看。”
“臥室之內,更是隻有一張床、一盞燈,想要往外看,並沒有窗戶,只有一處通風口。”
“因此,只有開啟通風口才能看見外面的天空。”
“在計劃的前兩天,你並沒有關閉通風口,你給出的理由是,反正是畫鉛筆稿,沒有必要關窗戶。”
“這個目的讓應召女郎潛移默化的認為,她清醒的時間是白天,睡著的時間是夜晚!”
“這在前三天的確是如此,但是在第四天發生了改變!”
“應召女郎醒來的時間不是第四天的清晨。”
“而是,第四天的傍晚!”
程樂賢的瞪著雙眼,不可思議的看著陸銘。
他感覺陸銘的那雙眼睛似乎可以穿透他的顱骨,直達腦海深處。
或者說,陸銘那雙眼睛,可以穿透時間,看到自己的犯罪的現場。
程樂賢依舊在進行最後的堅持,他似乎還是不相信陸銘真的已掌握了所有的犯罪證據。
陸銘一點都不急,從自己的資料夾裡面拿出來一張照片:“這是被殺害的第三位女律師童妙,也是曾經上門向你索要欠款的律師。”
“不過,你並沒有因為‘女律師童妙的被害’而受到詢問。”
“因為,你在前幾個月每個月都是按月歸還欠款。”
“這讓調查‘童妙被害案’的差佬們認為,你不是那種已經走到了窮途末路,被迫行兇的那種人。”
“所以放過了你,對你沒有進行詢問。”
“從第四起‘女律師被害案’開始之後,差佬們開始將數起‘女律師被害案’併案處理。”
“把兇手從復仇殺人,轉移到了變態殺人。”
“你這位身為香江大學,優秀高材生自然是沒有進入差佬們的視野之內。”
陸銘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目光看向了程樂賢。
程樂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