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意外的發現(第1/2 頁)
短短十幾分鍾後,蕭鵬跑回到了今天被人搶劫的地方。
這有了奇遇後最大的改變就是身體素質的變化:現在的他感覺自己像是超人一樣!
如果現在讓去參加奧運會他自信自己能稱霸奧運賽場!
有了強健的身體他更有自信能搶回自己的財物!
不過到了地方後車和劫匪都不在這裡。
這倒在蕭鵬的意料之內:劫匪又不可能在這裡等他,他來這裡是想要辨識一下地上的車輪印藉此來找到那些劫匪的去向。
“嗯?”剛到這裡蕭鵬就有了新發現:地上除了車輪的痕跡外還有駱駝的腳印。
自己的車是被劫匪用駱駝給拖走的!
難怪那些劫匪搶劫自己後並沒有直接開車離開而是把自己驅離了搶劫現場,這不是他們心底善良放過自己,真正的原因是他們壓根就不會開車!
對於這一點兒蕭鵬反而一點兒也沒覺得意外。
他現在所在的丹卡里亞省是阿法爾人的自治省,這裡的阿法爾人超過99%的人文盲率,大多數的阿法爾人壓根就沒見過汽車是什麼樣子。
說這裡是‘原始社會’也毫不為過——在這裡的主要交易模式還是‘以物換物’,整個丹卡里亞省的會開車的阿法爾人加在一起可能還不超過兩位數!
雖然劫匪不在這裡蕭鵬反而心裡更加有底:他們用駱駝拉著一輛車能跑多遠?
最多二十多公里,很快就能追上他們!
但是他剛要去追卻又發現了一個問題。
按道理說這些劫匪搶劫了自己應該去沙漠深處躲避,而他們卻調轉了個方向去了東北的紅海方向。
這是什麼意思?
難道地上的車轍、駱駝腳印是用來迷惑人的?
可是自己想不出他們這麼做的目的。他現在又沒有別的目標,就沿著車輪印繼續追蹤而去!
不過這些車輪還真不是什麼疑兵之計,大概四十分鐘後蕭鵬終於追上了那些劫匪,他們正在一個山谷裡休憩。
他們來這裡幹什麼?
蕭鵬藏在山谷口的一塊巨石後面偷偷觀察那些劫匪。
裡面一共有十個人,七個人參與了今天的搶劫,另外三個人負責看守駱駝。
所有人都有槍!
不對,不是十個人而是十一個人!
蕭鵬突然發現在他們營地之中還有一個十二、三歲的黑人小女孩。
小女孩頭上戴著頭巾,身穿花紋長裙,看穿著應該也是阿法爾人。
但是那個小女孩被人用繩子反綁雙手。
這些劫匪不但劫財還幹綁架的活?
果然是一群混賬!
這些劫匪看起來打算在這裡過夜,他們已經開始喂駱駝。
對生活在沙漠裡的遊牧民族來說,駱駝才是最重要的財富,他們要休息一定會先喂駱駝。
等到駱駝吃飽喝足之後再把它們的後腿用繩子拴在一起,這樣駱駝會老實下來安心休息,而做完這一切後才輪到人吃飯。
他們吃飯真的很簡單:就是把自己提前準備好的鵝卵石用火燒熱,然後把苔麩粉活成麵粉然後包裹住燒熱的石頭,用不了多久時間熱乎乎的苔麩麵包就出爐了。
對阿法爾人來說,這種苔麩做成的食物就是他們的‘珍饈’,但是對蕭鵬來說這種苔麩麵包的口味真的是一言難盡。
他也是到了非洲才第一次見到這種叫‘苔麩’的東西,外表比較像是小麥但是顆粒只有芝麻大小。他們把收穫的‘苔麩’先加水自然發酵,一直等到苔麩有了那種‘漚爛’的狀態再碾磨曬乾做成麵粉,那味道不是一般的酸!
反正吃到嘴裡有種‘變質’的感覺。
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