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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停下來,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又抬起頭,表現出很難為情的樣子,“我偷了他們店裡的東西。”
她又眨了眨眼睛,不解又憐憫地看著我。
“不過,我並不真的是小偷,不然也就不會被抓到了。”
她不說話,還看著我,等著我說下去。
“可能是心理疾病吧,感到焦慮緊張的時候就想偷東西。”我說得跟真事似的。
她點頭表示理解。
“你不會報警說你抓住了一個小偷吧?”
她笑著搖搖頭。
“我不歧視病人。”她說得很俏皮。
“那麼,”下面的話是重點中的重點,我故意說得很慢,“我們可以成為朋友嗎?”我不掩飾話語之間流露出來的對她的好感。
“當然可以,我叫韓靚。”她微微收了收下頦。她的爽快讓我禁不住想她一定對我也有好感。
“我叫安爽。”
“是真名嗎?”
“不像嗎?”
“像女生的名字。”
“我是男生。”
她抿著嘴看了我兩秒鐘。
“我知道。”
“我得回去了,”她緊接著說,“還有點東西要寫。”
“再見。”
“再見。”
我一直看著她走進宿舍樓,她沒有像我希望的那樣回頭看我。
她和桑迪真的很像,這讓我歡喜之餘有點鬱悶,就像在罵我是一頭拉磨的蠢驢,始終沒有走出那個圈一樣。可是有什麼辦法呢,就像有人喜歡吃米飯有人愛吃饅頭,但是我們不能把頓頓吃米飯的人叫做蠢驢。
愛不落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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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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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面上裝得特鎮靜,其實心裡跟貓撓似的,癢得恨不得用點皮炎平
我不知道兩個人認識多久才能真正相愛,也不知道一見鍾情還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才算真愛,更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是最佳的表白時刻,相信也沒人知道——如果有人說自己知道,只有一種可能,他在吹牛。
對於愛情,我相信感覺,在我覺得友情已經不能滿足我的情感需求的時候,我就會向姑娘表白,有時候成功,也會失敗,值得一提的是成功比失敗多。
在我和韓靚第五次見面的時候,我告訴她我愛上她了。
我們的第三次見面是在他們學校附近最好的飯店,我請她吃飯,藉口還是向她賠禮道歉,有點勉強,但她同意了。她問我為什麼會患上那麼一種心理疾病,我告訴她因為我的初戀女友,自從被她甩了之後我每次感到緊張就忍不住地想偷點什麼東西。一般我都去小的商店,被抓的機率一半一半吧,被打的機會不是很多。她說她有一個學心理學的同學,可能有能力幫我,等她問問再告訴我。我說那太好了。我們還聊了許多別的,從小學到大學,從文藝到股票。我告訴她我是學音樂的,還給她講了一下貝司和吉他的區別。她饒有興趣地說:“它們還有區別啊,我一直以為是一樣的呢。”“其實貝司也是吉他,就像男人和女人都是人,而且兩者的區別也挺像的,男人和女人有什麼區別?”她看著我,猶豫了一下然後自豪地挺了挺胸脯。我被她逗樂了。“你的思想怎麼那麼不純潔呢。”她瞪我。“男人和女人的區別是男人比女人粗壯,貝司的弦比吉他粗,你想哪去了!”“討厭!”
最後我們交換了手機號碼。
第四次見面是一次隨機行為。那個週日晚上,我們樂隊在W大附近的一家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