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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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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周作人說:“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終未曾吃到好點心。”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南京的所謂“下九流”如車伕、乞丐、撿破爛的、修鍋補碗的之類,多聚居在高井街一帶,據說有上千戶人家。他們也吃也喝也賭,和富人的區別只在於方式。例如喝酒,他們的方式是:一包花生米或一塊臭魚,幾個銅子的一碗燒酒,仰脖一飲而盡。醉後便四處找茬打架,弄個頭破血流方休。

南京大報恩寺對過有一家叫馬祥興的清真小店,店小而名氣大,一味“美人肝”更是馳譽一時。汪精衛也好這一口。抗戰期間,汪常用榮寶齋的信箋自書“汪公館點菜,軍警一律放行”,派車去那裡買菜。所謂“美人肝”,是一種鴨胰,每隻鴨子只有一個胰臟,若拼成一盤菜,非幾十只鴨子不成。

張恨水在南京辦報時,秋天常到城北一帶賞景。他認為南京城北“空曠而蕭疏,生定是合於秋意的”。他一般是繞到丁家橋,在那裡的一家茶館泡壺毛尖茶,然後在附近切兩毛錢的鹽水鴨子,包五分錢的椒鹽花生米,再在燒餅桶上買幾個朝排子燒餅,飽啖一頓後,踏著落葉回家。

1933年秋天,學者陳寅恪之父陳三立自廬山到南京,友人在萬全酒家給他接風。席間陳提起南京的一些舊事,說當年顧五的酒量無人能及。同席的盧冀野年輕氣盛,雖已戒酒年餘,聽後似有不服,便問顧五的酒量。陳答:“飲必五斤。今不可復一矣!”盧稱五斤酒自己以前肯定能喝。陳讓他試試,其他人也跟著起鬨。盧遂即席喝了五斤,自此也破了酒戒。後來陳每提及這次吃飯,必稱許盧的能飲。

南京人濮友松住在聚寶門內的白酒坊,大約是沾了這名字的光,據說“能酒者蓋世無出先生右者”。濮自幼喝酒,直至八十以後,無日不飲;每頓喝四五兩。他的理論是:“或謂酒傷人,我謂酒養人;非酒能傷人,人自傷於酒;非酒能養我,我自養於酒也!”

1946年,郭沫若等十來人同遊南京玄武湖,馮玉祥也趕來湊熱鬧。他們租了一條帶篷子有欄杆擺著藤椅的遊艇。蕩遊中,馮玉祥命船靠岸,差副官買來饅頭、滷肉、鹽水鴨、香蕉等食物,包了三大荷葉。大家也餓了,正待動手在船上野餐,馮說不忙,還有好東西。又叫副官從包裡取出一瓶法國葡萄酒。馮本不喝酒,這次也破例喝了兩口。馮玉祥雖行伍出身,卻喜歡附庸風雅,周旋於文人之間。

吳昌碩活了84歲。晚年於酒宴逢請必到,到則大吃大喝,回家便常鬧肚子,屢教不改。

馮國璋愛吃玉田醬肉,每差僕人去買時,為防止被偷吃,必令切成整齊的四方塊。有時用醬肉待客,怕客人多吃,馮總是親自操刀,把肉切得薄如片紙。若有零星碎肉沾在刀上,他都要用舌頭舔乾淨,有時舌頭不慎被刀劃破,致滿嘴流血,得不償失。其為人之吝嗇,可見一斑。

尚小云不“懶做”,但“好吃”。有文章記述他愛吃的東西很雜,如天福號的醬肘子、荷葉包子等。平時嘴裡離不開零食,吃完了花生吃瓜子,吃完了瓜子又吃水蘿蔔,吃完了蘿蔔再吃梨……

鍾敬文一次冬遊西湖,在靈隱寺門外的飯館喝酒,他把從山路上帶下來的一團雪放入酒杯,混著喝。堂倌說;“這頂得上冰淇淋了。”

民國初年,豐子愷在杭州第一師範讀書。伙食是八人一桌,五個菜,豐子愷把吃飯形容為“老虎吃蝴蝶”。所謂五個菜,盛在高腳碗裡,蔬菜是淺零零的,整塊的肉難得一見。一碗菜裡露出疏稀的幾根肉絲,就算不錯了。學生都跟餓狼似的,一開飯,十多隻筷子一齊插向菜碗裡,八面夾攻。有高手在菜碗裡轉一圈,便把肉絲一筷子掃盡;另有高手從底下斜插進去,把唯一的雞蛋掏走大半個……這些半大孩子的飯量也讓人瞠目,有的一頓吃十來碗飯,此桌吃到碗底朝天,再轉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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