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4 頁)
到身後傳來梯裡突魯的腳步聲,以為是壞人追了上來,很緊張。回頭一看,是化學系教授曾昭掄。曾穿了一雙空前(露著腳趾)絕後(後跟爛了,提不起來,只能半趿著)鞋,故有此梯裡突魯的聲響。
曹聚仁在暨南大學執教時,一個姓錢的朋友從浙江接母親和姐姐去南京,路過上海,曹出於情誼,“非好好招待一下不可”。他穿一件袖口破碎了的藍布長衫去見友人一家,孰料朋友的母親以衣帽取人,對曹非常冷淡,以為曹是來借錢的。曹坐著不走,錢母顯得十分心煩。後曹請他們吃午飯,點了一桌子菜,錢母又以為曹是來蹭吃蹭喝的。曹去結賬,錢母又擔心曹一時充闊,過後後悔。飯後錢某有事他往,曹聚仁陪著她們玩了一整天。直到晚上,錢某把兩人的友誼及曹聚仁的生活狀況說清楚了,其母才恍然大悟。
曹聚仁在衣著上的另一回遭遇是抗戰結束的第二年。他當時在南京,應邀往一家銀行赴宴,席上高朋滿座,客人中只有兩人穿卡其布中山裝,其一即曹聚仁。同樣式的中山裝也是銀行工友的工作服。席間竟然有一貴客伸過手來,把碗交給曹聚仁,讓他給盛飯。
北大才女張充和從小沒進過學校,在家延師學詩詞曲。後來她考北大,數學是零分,國文是100分,終被錄取。張充和常戴一頂小紅帽,在北大很活躍,人送外號“小紅帽”。
漫畫家馬星馳算是國內漫畫的鼻祖之一,雖馳名一時,卻難以脫貧。某個夏天,他去赴朋友的飯局,當日天氣炎熱,眾人皆背心短褲,唯有馬一身長衫。主人請他寬衣,他一再婉拒。主人再三詢問其故,才知道他穿著一條七穿八洞的破褲子,借長衫來遮羞。
李準曾為宣統年間的廣東水師提督,乃前清的從一品大員。民國後寓居天津,有人見他如此穿著:長袍外加黃半臂。這是因為原來的黃馬褂已無用處,去其袖改制而成。他當時在天津買下一條街,自己住一處,其餘出租,房客見他這身打扮,仍呼其為“軍門”。
劉文典不修邊幅,平時穿特別長的長衫,掃地而行,類似於辛亥革命前婦女所穿的裙子,看不到腳,走路只得輕步慢移。他偶爾也穿皮鞋,既破且髒,從不擦油。
4.居所
潘復晚年常住天津,其小營門住宅建有東西兩座大樓。東樓樓下為客廳和書房,書房名華鑑齋,內藏價值連城的宋版《通鑑》一部和《華山碑》拓本。潘的原配住東樓,大姨太太張靜娟居西樓。潘雖曾貴為一國總理,在家卻做不了主,家政由大姨太太張靜娟一手把持,潘要花錢也得向她要。張靜娟居西樓後,便想與潘的正室爭名分,把姨字取消,以高抬身份。潘不得已令家中上下人等稱原配為東樓太太,大姨太太改稱西樓太太,儼然成了帝王時代的“東西兩宮”。
徐世昌在河南輝縣距城西南二里來地的地方置了一片稻田,並於田中起房,命其名為“水竹邨”,他也就勢得了一個雅號——水竹邨人。水竹邨環房四周都挖成渠道,水面種荷養魚,周遭栽植綠竹,儼然一派北國江南、閒情逸致的色調。徐世昌卻非閒人,在水竹邨裡,他經常秘會各地到訪的政客,大做政治交易,飲宴之類的活動自然是少不了的。徐世昌在輝縣購有大量地產,水竹邨僅其中之一。他在城西還購置一山一莊,在縣城有一座堪比京城王府的公館。在北京東四五條和天津英租界,徐世昌也都擁有富麗堂皇的豪宅。
林森任國民政府主席時,住南京石板橋2號,這其實是總理陵園管理處的辦公地點,一樓辦公,二樓權充元首官邸。官邸外有一個班的憲兵警衛,林頗感不自在,對人說:“主席變成犯人了。”林在上海法租界金神父路330弄3號也有一處住宅,是一個單開間的小洋樓。他來此居住時,法國巡捕房也在四周佈滿暗探,林對這一套同樣很反感。林在南京石板路的“元首官邸”沒有衛生設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